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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按照区政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重点任务分工,请各部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20日前加盖公章后送区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无意见可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120号)要求,推动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主动公开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信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服务信息;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各个环节。

  二、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所监管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服务对象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加强解读引导。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要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要求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制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列出公开事项清单,并将公开内容纳入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

  五、强监督考核。要加强对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请各相关部门于8月1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报区政务公开协调办,电子版发至1139379701@qq.com。

  联系人:宋晓书,联系电话:3292718。

 

  

  附件:白城市洮北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任务分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城洮北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范围

具体公开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备注

1

脱贫攻坚领域

包括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等方面信息。

1.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

2.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扶贫办

有关部门

 

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2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方面信息。

1.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

2.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民政局

卫计

教育局

住建局

人社局

残联

有关部门

 

 

 

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要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3

教育领域

包括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信息。

1.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2.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

3.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教育局

有关部门

 

 

4

基本医疗

卫生领域

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方面信息。

1.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2.公开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3.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

4.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完善推广企业 “黑名单 ”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卫计

食药监局

有关部门

 

 

5

环境保护领域

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方面信息。

1.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2.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3.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环保局

有关部门

 

 

6

灾害事故

救援领域

包括灾害事故及救助等方面信息。

1.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2.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安监局

安委会各

成员单位

有关部门

  

 

7

公共文化

体育领域

包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方面信息。

1.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2.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