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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洮北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青年南大街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5778)。

  一、总体情况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根据《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办制定了《白城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并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领导,加强考核,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我办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活动具体负责,机关全体干部全程参与活动,使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有一定的距离。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将《条例》内容学习列入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