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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洮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o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5778) 。

  一、总体情况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举办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指导推动全相关工作部门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动。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5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发布政策解读26篇。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调整和依申请回复工作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8号)文件要求,政府办公室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确定办理流程并集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度,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办理完结

  )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政府办公室作为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全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调度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落实各项法定公开义务。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白洮政公组办8号,明确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明确工作标准,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2022年,政府办公室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着力通过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二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预公开程序;三要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