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42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7〕1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42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7〕19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7〕19号 

  

各有关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白政办明电〔2017〕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结合洮北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边发展、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中出现的无照经营、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安全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洮北区养老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洮北区管辖的区域内共有民办养老机构43家(含经开区5家),其中无证经营的33家(含经开区2家)。此次清理整顿,主要是针对无证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

  经梳理、统计,无证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规模大、设施齐全,入住条件比较好,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共有9家。如果按消防要求整改,消防部门可以发放消防手续,手续齐全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是经营多年,有管理经验、入住老人多,规模大、房屋无法整改的共有11家。床位300张、入住老人226人。

  三是规模小、隐患大、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的共有13家,床位147张、入住老人106人。

  三、清理整顿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全区范围内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建设单位的竣工、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合格,民政部门办理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法化、规范化。

  四、清理整改安排

  此次清理整顿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至4月27日)。

  由各街道、社区逐一深入到各家民办养老机构,宣传民办养老机构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及办理民办养老机构的流程(经消防、卫计、住建、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到区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办理相关证件)。

  (二)整改阶段(4月28日至6月28日)。

  由各养老院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于经消防、卫计、住建、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按照要求发放相应手续,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三)取缔阶段(6月29日至8月31日)。

  对于整改后,消防设施等各项安全保障指标仍达不到标准的民办养老机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不允许其再进行经营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张 森 副区长

      李 军 副区长

      李清华 副区长

      苗 璐 副区长

  成 员:陈 凯 区住建局局长

      孙德利 区民政局局长

      孟 力 区卫计局局长

      王啸治 区环保局局长

      周连庆 区安监局局长

      张继春 区食安办主任

      马 宁 青山镇镇长

      张 猛 到保镇镇长

      刘 存 洮河镇镇长

      任世东 林海镇镇长

      王绍辉 平台镇镇长

      张洪起 平安镇镇长

      黄金岭 岭下镇镇长

      高士勇 东风乡乡长

      侯蕴杰 金祥乡乡长

      吴兴隆 三合乡乡长

      白晓东 德顺乡乡长

      马云鹏 东胜乡乡长

      杨明臣 保民农场场长

      王文才 镇南种羊场场长

      李 伟 白城牧场场长

      李日群 明仁街道办主任

      杨小波 海明街道办主任

      高 英 新华街道办主任

      刘柏东 瑞光街道办主任

      邹云峰 长庆街道办主任

      杨建华 新立街道办主任

      李 杨 铁东街道办主任

      牛晓辉 幸福街道办主任

      张春龙 城南街道办主任

      张静宇 保平街道办主任

      王 臣 西郊街道办主任

      魏 国 公安洮北分局副局长

      胡新军 洮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薛 龙 经开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窦刚兼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