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7〕19号
各有关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洮北区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白政办明电〔2017〕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结合洮北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边发展、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中出现的无照经营、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安全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洮北区养老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洮北区管辖的区域内共有民办养老机构43家(含经开区5家),其中无证经营的33家(含经开区2家)。此次清理整顿,主要是针对无证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
经梳理、统计,无证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规模大、设施齐全,入住条件比较好,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共有9家。如果按消防要求整改,消防部门可以发放消防手续,手续齐全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是经营多年,有管理经验、入住老人多,规模大、房屋无法整改的共有11家。床位300张、入住老人226人。
三是规模小、隐患大、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的共有13家,床位147张、入住老人106人。
三、清理整顿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全区范围内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建设单位的竣工、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合格,民政部门办理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法化、规范化。
四、清理整改安排
此次清理整顿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至4月27日)。
由各街道、社区逐一深入到各家民办养老机构,宣传民办养老机构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及办理民办养老机构的流程(经消防、卫计、住建、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到区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办理相关证件)。
(二)整改阶段(4月28日至6月28日)。
由各养老院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于经消防、卫计、住建、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按照要求发放相应手续,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三)取缔阶段(6月29日至8月31日)。
对于整改后,消防设施等各项安全保障指标仍达不到标准的民办养老机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不允许其再进行经营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张 森 副区长
李 军 副区长
李清华 副区长
苗 璐 副区长
成 员:陈 凯 区住建局局长
孙德利 区民政局局长
孟 力 区卫计局局长
王啸治 区环保局局长
周连庆 区安监局局长
张继春 区食安办主任
马 宁 青山镇镇长
张 猛 到保镇镇长
刘 存 洮河镇镇长
任世东 林海镇镇长
王绍辉 平台镇镇长
张洪起 平安镇镇长
黄金岭 岭下镇镇长
高士勇 东风乡乡长
侯蕴杰 金祥乡乡长
吴兴隆 三合乡乡长
白晓东 德顺乡乡长
马云鹏 东胜乡乡长
杨明臣 保民农场场长
王文才 镇南种羊场场长
李 伟 白城牧场场长
李日群 明仁街道办主任
杨小波 海明街道办主任
高 英 新华街道办主任
刘柏东 瑞光街道办主任
邹云峰 长庆街道办主任
杨建华 新立街道办主任
李 杨 铁东街道办主任
牛晓辉 幸福街道办主任
张春龙 城南街道办主任
张静宇 保平街道办主任
王 臣 西郊街道办主任
魏 国 公安洮北分局副局长
胡新军 洮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薛 龙 经开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窦刚兼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