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7〕71号
各有关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洮北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2017年第一批按份共有产权共租住房申请核实实施方案》(白住保〔2017〕3号)及《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17年公租房(原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细则》(白住保〔2017〕13号)文件规定,按照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中心分配的房源,结合洮北区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制定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事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组织实施、依法办事、阳光操作,严格监督、程序规范,抽签定位、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2017年洮北辖区内轮候家庭810户,残疾人家庭121户,共计931户。
三、分配方式
采取摇号选房,全程公证监督的方式。
四、房源分配
经白城市住房保障办统一摇号,明仁街道办事处抽取获得可分配房源105套、瑞光街道办事处147套、长庆街道办事处141套、海明街道办事处177套、铁东街道办事处63套、新华街道办事处60套、新立街道办事处81套、平台镇60套、平安镇75套,三合乡、东风乡、洮河镇、东胜乡、到保镇、青山镇、镇南种羊场共87套。
五、分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7日--9月13日
地点:生态新区丽江路与纵八街交汇处,棚改回迁安置服务大厅(新城家园D区30、31号楼)。
六、分配流程
(一)工作流程

(二)分配流程。
1.签到。经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进行签到,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抽取排队顺序号。
2.抽取排队顺序号。工作人员将经公证人员验证过的与准入证号相对应的号码球唱号后,装入抽签箱,验证封箱。工作人员从抽签箱中随机抽取号码球,第一个被抽出的号码球对应的家庭排在第一位,以此类推。
3.抽取选房序号。按照排队序号顺序依次抽取选房序号,申请家庭按顺序从摇号机中摇取选房序号,转工作人员唱号。按选房序号从所有房源中依次选取,公证人员审查后转工作人员登记,当场签发房屋确认单,号码球收回留存。
4.确认单由申请家庭、公证人员、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5.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6.全程录像并备案。
7.房源分配所在辖区派出所负责现场维护秩序。
在分配过程中,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实施监督。
廉租住房分配后,分配结果在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后,签订《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购买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附件:白城市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时间表
附件
白城市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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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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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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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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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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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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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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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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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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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全天)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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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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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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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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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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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
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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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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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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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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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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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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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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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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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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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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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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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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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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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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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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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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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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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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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
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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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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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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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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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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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
上午
(全天)
8:00
|
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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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下午1:00
|
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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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
上午
(全天)
8:00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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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下午1:00
|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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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做好准备工作。
分配地址:生态新区丽江路与纵八街交汇处,棚改回迁安置服务大厅(新城家园D区30、31号楼)。
联系人:孟炳安、郭浩天
联系电话:186****4234、13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