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51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7〕7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51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7〕7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7〕71号 

  

各有关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洮北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2017年第一批按份共有产权共租住房申请核实实施方案》(白住保〔2017〕3号)及《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17年公租房(原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细则》(白住保〔2017〕13号)文件规定,按照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中心分配的房源,结合洮北区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制定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事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组织实施、依法办事、阳光操作,严格监督、程序规范,抽签定位、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2017年洮北辖区内轮候家庭810户,残疾人家庭121户,共计931户。

  三、分配方式

  采取摇号选房,全程公证监督的方式。

  四、房源分配

  经白城市住房保障办统一摇号,明仁街道办事处抽取获得可分配房源105套、瑞光街道办事处147套、长庆街道办事处141套、海明街道办事处177套、铁东街道办事处63套、新华街道办事处60套、新立街道办事处81套、平台镇60套、平安镇75套,三合乡、东风乡、洮河镇、东胜乡、到保镇、青山镇、镇南种羊场共87套。

  五、分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7日--9月13日

  地点:生态新区丽江路与纵八街交汇处,棚改回迁安置服务大厅(新城家园D区30、31号楼)。

  六、分配流程

  (一)工作流程

  

  

  

  

  

  

  (二)分配流程。

  1.签到。经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进行签到,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抽取排队顺序号。

  2.抽取排队顺序号。工作人员将经公证人员验证过的与准入证号相对应的号码球唱号后,装入抽签箱,验证封箱。工作人员从抽签箱中随机抽取号码球,第一个被抽出的号码球对应的家庭排在第一位,以此类推。

  3.抽取选房序号。按照排队序号顺序依次抽取选房序号,申请家庭按顺序从摇号机中摇取选房序号,转工作人员唱号。按选房序号从所有房源中依次选取,公证人员审查后转工作人员登记,当场签发房屋确认单,号码球收回留存。

  4.确认单由申请家庭、公证人员、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5.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6.全程录像并备案。

  7.房源分配所在辖区派出所负责现场维护秩序。

  在分配过程中,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实施监督。

  廉租住房分配后,分配结果在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后,签订《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购买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附件:白城市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时间表

  

  附件

    白城市洮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分配单位

户数

时间

分配单位

户数

9月7日

上午

(全天)

8:00

长庆

118

下午1:00

长庆

9月8日

上午

8:00

铁东

52

下午1:00

明仁

83

9月9日

上午

8:00

平台镇

50

下午1:00

平安镇

66

9月10日

上午

8:00

新立

64

下午1:00

住建局(各乡、镇)

66

9月11日

上午

8:00

新华

44

下午1:00

瑞光

119

9月12日

上午

(全天)

8:00

海明

148

下午1:00

海明

9月13日

上午

(全天)

8:00

残联

121

下午1:00

残联

 

注: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做好准备工作。

分配地址:生态新区丽江路与纵八街交汇处,棚改回迁安置服务大厅(新城家园D区30、31号楼)。

联系人:孟炳安、郭浩天

联系电话:186****4234、13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