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7〕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民农场、镇南种羊场:
当前已进入秋收季节,部分乡(镇)、场由于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已经出现了大范围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切实防止和减轻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随着秋收季节,秸秆焚烧将进入高发期,禁烧工作压力巨大,按照“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要求,各乡(镇)、场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层层分解落实禁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
二、强化禁烧监管
各乡(镇)、场要组织专门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加大对关键时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建立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根据制定的禁烧工作方案,强化“乡(镇)、场督导、村负责、村为主、户联防”和“乡(镇)、场领导包保、村干部包片儿”的包保,乡(镇)、场、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监管情况。特别是“城市周边、机场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公路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扩散条例不利”等重点时段的管控情况。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及时取证。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阻碍禁烧监管的不法行为及个人,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等重要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