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48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17〕2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7-0548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17〕2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发〔2017〕23号 

  

各有关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关于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加快洮北区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造就一批新型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不断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加强人才培训交流、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强化人才待遇激励,切实解决好当前农村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年龄老化、队伍不稳定等突出问题,巩固和壮大洮北区农村教师和医护人员队伍,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确保全区教育卫生事业加快发展,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充实基层人才力量。

  1.适当调整编制管理权限。在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统筹空余编制,灵活运用,定向培养和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在人员招聘时,可不受预留空编比例和编制结构比例限制。对于教育已经满编的单位,可采取“先使用后备案”的方式,启动教育机动编制先行招聘,待本单位有空编时冲抵收回。乡(镇)卫生院已经满编的,可采取“出二进一”的方式,允许使用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退出的编制提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责任部门:区编办、卫计局、教育局)

  2.充分享有选人用人自主权。区人社局根据教育和卫计部门的用人需求,自主组织人事招聘,为农村中小学及乡(镇)卫生院补充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自主确定招聘时间、考试内容、考试考核方式和服务年限。允许面向本地户籍优秀毕业生定向招聘。根据缺编情况并结合洮北区教育、卫计系统实际,计划五年内力争招聘教师700人,分年度招聘医护人员200人。其中,幼儿教师每年补充40人,五年补充200人(可将2002届师范毕业的聘用教师纳入招聘范围);特岗教师每年招聘100人,五年增加500人。医护人员2017年招聘80人,2018年招聘120人。(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

  3.加大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积极向省教育厅申请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数量,重点加强体育、美术、音乐、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师资补充。严格执行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聘用。(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4.推进订单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订单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加快实施“省属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每年按学科需求招收50人。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就业协议,确保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毕业后回到洮北区并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工作。(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5.积极拓宽人才补充渠道。加大推进区域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乡(镇)卫生院交流工作,在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聘用。积极引导区级公立医院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退休医护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服务。鼓励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倡导社会力量办医,发展乡村个体诊所,壮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加大力度引导优质师资向农村中小学流动。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中执行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内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进行交流,建立健全与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配套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和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激励机制,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采取城内教师向农村交流、农村教师“走教”交流、优秀教师支教交流、农村教师上派研修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责任部门:区卫计局、教育局)

  (二)强化基层人才待遇激励。

  6.发放农村生活补助。在脱贫攻坚期间,为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服务期内特岗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自2016年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落实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贫困片区县参照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助政策,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对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校(不含县城和县城所在地镇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编外管理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学校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符合条件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学校在村、自然屯的符合条件教师每月发放500元。严格按照学校每月申报、教育局审核、财政局复审的程序发放,每月直接拔付至教师个人工资卡。所需经费,除省分担的80%外,其余20%要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卫计局、教育局)

  7.提高乡村医生保障水平。对目前在村卫生室村医岗位工作、在农村连续服务满10年且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退出村医岗位后按照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养老补助,补助计算时间自2016年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在落实好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奖优罚劣,由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时间发放到位。加大监管力度,卫计局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和抽查,杜绝村医各项补助资金的克扣、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卫计局)

  8.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对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个百分点,重点向一线教师、医护人员倾斜。设置“特设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门用于解决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医护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难的问题。受聘特设岗位人员调离后,不再享受特设岗位相关待遇。对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满25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

  9.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国家和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良好契机,加快农村薄弱校改造步伐,力争2018年底前薄弱校改造全部完成,改善农村中小学师生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0.完善人才奖惩机制。建立扎根农村基层优秀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在各类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农村教师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加大占比。大力宣传长期在农村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医护人员事迹,弘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引领和带动更多人才投身到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建立农村校长教师、医护人员转岗分流机制。用人单位对考核认定为不适应工作需要,培训后仍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实行转岗、分流。(责任部门:区卫计局、教育局、人社局)

  (三)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

  11.提升学历层次。鼓励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卫计委组织的免费成人高等专科以上医学学历在职教育学习,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参加公派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保留工资待遇,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以鼓励农村教师参加本科自考、函授学习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使农村教师本科率达到一定的比例,全面增强洮北区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洮北区学历进修体制,制定鼓励在职教师学历提高进修有关条例,同时结合拔尖人才培养、教师职称晋级等,促进教师在岗学习提高。积极创造条件,遴选洮北区优秀农村教师对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省内部分高校,进行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历提升。(责任部门:区卫计局、教育局)

  12.实施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组建本土培训专家团队,依托国培A类项目县培训者培训项目,提升本土专家的培训能力,对农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切合实际的培训,增强骨干教师培训的实效性;提升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农村各级骨干教师的比例,力争将农村各级骨干教师比例提升至10%。(责任部门:区教育局、人社局)

  13.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每年乡(镇)卫生院至少安排1名专业技术骨干或者2至3名乡村医生,到白城市医院及省级三甲级公立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工作有特殊需要时,可以随时组织人员,不受人员、时间、数量等限制。定期组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建立以国培省培为依托、以区本培训为主体、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全员培训体系。完成每年集中培训48学时,校本研修24学时,5年共计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开展学科教师全员培训、跟踪指导培训、中考复习指导、特岗教师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幼儿园及音体美教师基本功培训等形式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技能及教学质量。(责任部门:区卫计局、教育局)

  (四)建立健全人才对口支援机制。

  14.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根据乡(镇)卫生院实际需要,每年组织白城市医院医疗专家对口支援2至3家乡(镇)卫生院,与原单位脱岗,全天在乡(镇)卫生院坐诊,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在对口支援期间,医护人员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报销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障费等,同时享受农村生活补助。有一年以上支医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启动实施“万名医师健康扶贫下乡巡回医疗”项目,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高层次人才下沉。(责任部门:区卫计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洮北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局、扶贫办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共同研究,推进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部门责任。

  区编办和人社局负责落实人才发展的编制、招聘、培训等工作。区教育局和卫计局负责结合实际,研究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财政局要加强统筹,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扶贫办负责综合协调,确保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

  (三)加强督促检查。

  要将政策落实列入全区扶贫工作的重点考核任务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问效。积极联合督查室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附件:洮北区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洮北区支持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孙英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清华 副区长

      李书文 副区长

  成 员:韩艳秋 区教育局局长

      孟 力 区卫计局局长

      朱学岩 区财政局局长

      郑福德 区人社局局长

      张 劲 区编办主任

      李晓利 区扶贫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