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6-04651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2016年禁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6〕16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6-04651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2016年禁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16〕16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洮北区2016年禁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16〕16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2016年禁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洮北区2016年禁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以下简称“禁塑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洮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环境保护、突出资源节约、共创低碳生活、培育新兴产业,为推进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增加新动力,为全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日子提供新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落实主体责任

  1.建立由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禁塑责任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各街道、乡(镇、场)、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工作的领导。

  2.发改局为禁塑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汇总、汇报。

  3.工商洮北分局主要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

  4.质监洮北分局主要负责质量标准检验和打击企业违规生产。

  5.商务局要组织商贸企业开展禁塑宣传活动,号召自觉执行“禁塑令”。

  6.教育局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消费习惯,加强校内食堂管理,开展禁塑宣传活动。

  7.卫计局主要负责推进政府办医疗机构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同时负责饭店、药店、食堂等场所贯彻落实“禁塑令”。

  8.城管洮北分局主要负责早、晚集市,街边摊等马路市场的禁塑和宣传工作。

  9.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直属宾馆、食堂等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10.经合局要积极引进聚乳酸、L-乳酸等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项目。

  11.经济局要积极推进传统塑料制品企业的转型升级和聚乳酸制品项目建设。

  12.财政局要对有关部门禁塑经费给予保障。

  13.宣传部负责推动电台、电视台、报纸、新闻网站等积极开展禁塑宣传活动。

  14.其它政府组成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禁塑、管业务必须管禁塑、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禁塑”的原则,做好禁塑和宣传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1.质监洮北分局要切实做好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满足市场监管对样品抽检需要。

  2.工商洮北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在流通领域保持严管态势。加大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检查力度和抽查次数,对不可降解和不合格塑料制品进行查处和下架召回处理。按照“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告一批、督导一批”的处理方式开展监管执法,保证“禁塑令”顺利实施。

  3.对违反“禁塑令”相关规定的行为,工商、质监、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深入广泛宣传

  1.各部门要制定禁塑工作宣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塑令”,持续倡导绿色、低碳、安全、节约的消费理念。

  2.争取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禁塑工作强大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城镇居民“禁塑令”知晓率达80%以上。

  3.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跟踪“禁塑令”贯彻执行各项工作进程,曝光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生产等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统一社会共识。

  (四)保障产品供应

  1.经合局要积极引进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发改、经济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要素配置,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可降解产品与传统不可降解产品差价。

  2.工商、商务等部门要积极引进符合“禁塑令”规定的可降解塑料制品,保障市场上替代产品货源充足,规格齐全。

  三、时间安排

  1.开展自查自纠活动(1-3月份)

  按照市、区“禁塑”工作安排,深入一线自我查找不足。

  2.开展百日攻坚活动(4-7月份)

  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严管严打100天,加强宣传力度,巩固既有阵地,不断开辟新战场。

  3.迎接互查互检活动(8月份)

  按照市禁塑方案要求,迎接大安市相关部门检查洮北区禁塑工作。

  4.开展专项整改活动(9月份)

  根据互查互检结果,认真查摆问题,详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计划。

  5.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0-11月份)

  重点整治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塑料袋批发及流动贩卖业户,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塑料袋、塑料餐具行为,没收不合格商品。

  6.迎接联合检查(12月份)

  迎接市发改部门、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检查。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对全区禁塑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发改委每季度末要召开联席会议,督促禁塑工作落实到位,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同时上报工作方案(正式文件)、工作总结(半年、全年)、检查记录和宣传图片等资料,由区发改局汇总、上报。

  3.建立约谈制度。区发改委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工商洮北分局、质监洮北分局等部门建立约谈制度,对禁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上报区政府。

  4.区发改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季度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4次督导检查,将公开督导检查、暗访等结果公布,督促其履职尽责。

  

  附件:禁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禁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会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白振宇 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姜雨竹 区宣传部副部长

      周国胜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陆德发 区教育局副局长

      秦立凯 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大石 区经济局副局长

      窦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林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学权 区人社局副局长

      丁丽凤 区环保局副局长

      綦华锋 区住建局副局长

      岳瑞淳 区交通局副局长

      屈文瑞 区商务局副局长

      宗凤莲 区文体局副局长

      桑玉文 区卫计局副局长

      刘志刚 区安监局副局长

      沙 鹏 区经合局副局长

      刘忠奎 管局副局长

      孙福祥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广兴 牧业区副主任

      赵春艳 海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福先 明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淑荣 长庆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王 达 新华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胡广岩 瑞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占东 新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大勇 铁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冮宝林 东风乡副乡长

      黄凤云 三合乡副乡长

      周绍光 东胜乡武装部长

      黄 丹 金祥乡武装部长

      王 军 德顺乡副乡长

      邹国明 青山镇副镇长

      白丽平 平台镇副镇长

      马淑华 平安镇副镇长

      李景田 到保镇副镇长

      闫海成 林海镇副镇长

      赵春和 洮河镇副镇长

      刘开宇 保民农场副场长

      程丽东 城管洮北分局副局长

      魏 国 公安洮北分局副局长

      刘紫豪 工商洮北分局副局长

      王庆光 质量洮北分局副局长

      李秀峰 食药监洮北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