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9-07932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19〕3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9-07932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19〕3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洮政办发〔2019〕39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019-2020年度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2020年度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

  为遏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进一步改善我区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定细化到行政村和地块的秸秆离田工作计划,明确离田秸秆量、方式、去向、时间、责任人,明确秸秆收割方式,重点是水稻需推广低留茬收割,减轻秸秆离田残留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监管机制。各乡(镇、场)以行政村为单位,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做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未机收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

  (二)建立包保责任制。各乡(镇、场)对辖区秸秆离田工作具体负责。要建立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逐级落实秸秆离田包保责任。

  (三)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确定的技术,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采取联合机械收割,将玉米秸秆粉碎并覆盖地表,及时耙实,以利保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牧业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清运,各村村书记为主要负责人,采取人工和机动车运输相结合的清运方式,确保所有秸秆离地、离田,运至秸秆集中存放点堆放,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场)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秸秆离田工作小组,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秸秆临时储存场所。同时设立秸秆清理专业队伍,协助农户做好秸秆离田工作,在堆放场周围设置隔离带,并对堆放点周围、堆与堆之间的零碎秸秆进行及时处理。秸秆集中存放统一规范,确保存放点远离光缆、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敏感点和三线三边点,严禁存放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米以内,同时配备值守人员和防火设施。

  (三)加强督查巡查。按照《洮北区秸秆禁烧全天候巡查检查方案》确定的巡查内容,区政府督查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督察检查,检查组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方式,检查秸秆离田工作的落实情况。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和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附件:1.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

     2.洮北区各乡(镇、场)2019年度秸秆离田工作计划明细表


洮北区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doc
洮北区各乡(镇、场)2019年度秸秆离田工作计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