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9-07942
分  类: 财政资金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北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发〔2019〕3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9-07942 分  类: 财政资金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北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发〔2019〕3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北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发〔2019〕3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19〕181号)文件精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我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把解决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乡村振兴结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聚集效应,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为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确瞄准贫困人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

  1.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过程中,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责,推动落实,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办法,不得挪作他用。

  2.规划引导、项目搭台。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我区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统筹整合机制落到实处。

  3.划分重点、分类实施。各部门规划的项目要与本区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确定好重点扶持项目。确保入库的项目认证充分、合理可行、群众认可,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确定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按照项目轻重缓急优先安排。

  二、整合资金范围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严格限制在吉政办发〔2017〕60号文件规定的资金范围内和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中央资金配套除外)及扶贫等方面的资金。

  三、整合资金使用的范围

  (一)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贫困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多种经营。

  (二)支持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田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保障扶贫对象持续收益,采取的合作经营、企业带动、股份合作、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产业扶贫。

  (四)支持解决贫困户生活条件的项目,危房改造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五)支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小额贷款风险补偿,缓解贫困对象资金困难。

  (六)支持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整合资金补充规模及投向

  2019年10月洮北区补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2085.02万元,共计2个项目,具体如下:

  (一)洮北区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通屯硬化路)。

  总投资2740.65万元,其中:整合资金为536.32万元,其他资金2204.33万元。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49.826公里。

  (二)洮北区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二期。

  总投资4833.2万元,其中:整合资金为1548.7万元,其他资金3284.5万元。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74.357公里。

  五、工作职责

  (一)明确部门及乡镇工作职责。根据资金实际投向,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整合后的资金实际使用方向管理财政涉农资金;配合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区域脱贫攻坚规划;负责本部门管理的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的筛选、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论证充分、合理可行、群众认可;统筹整合项目确定后,及时向相关厅局通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统筹整合项目,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质量,确保实施进度,及时登记资金来源性质及使用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报告抄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同时上报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财政部门会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对口厅局通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

  (三)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编制年度脱贫规划;牵头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时将统筹整合资金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公众公开;会同财政部门向省对口厅局通报整合项目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的收支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意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意见,细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测算年度可统筹资金规模;配合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拨付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导相关单位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五)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审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依法对资金使用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建立信息共享和成果互认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洮北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涉及整合资金项目的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做好整合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制度保障。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涉农资金整合和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集相关项目成员单位,召开领导小组整合资金联席会议,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三)信息公开。

  各业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项目检查与监督。

  加大整合涉农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

      

  附件:洮北区2019年补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

ZF 31号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