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05857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卫生室网络提升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05857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卫生室网络提升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明电〔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卫生室网络提升建设的通知

白洮政办明电〔2020〕7号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贫困对象退出指南(2019年修订)》(吉扶办〔2019〕104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医报销政策落实要求,结合我区各村卫生室医保网络报销实际情况,现将洮北区村卫生室网络提升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区关于健康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148个村卫生室(其中:洮北区125个,岭下镇10个,西郊街道办事处(经开区)13个)网络全面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就医购药全覆盖,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确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和兜底保障政策全部落实;确保贫困人口慢病管理政策落实到位。保证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看病能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做到脱贫不脱策。

  二、工作要求

  按照贫困人口退出、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医报销相关政策具体工作要求,在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上要做到如下工作。

  1.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有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2.贫困人口规范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3.门诊慢病执行原定32个病种,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4.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再划分两级具体额度,实现700元报销额度在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共用。

  三、责任落实

  1.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做好各村卫生室医保网络专线升级改造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改造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由区卫健局和各乡镇卫生院联系协调全区村卫生室医保专线升级改造,具体工作由医保局和施工方负责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工作,确保报销工作如期开展。

  3.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医保报销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全部能够进行政策性报销。

  4.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组织和督促各村卫生室要按照医保局要求全面及时开展报销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张志斌 联系电话:13394369****

  

    附件: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名单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ZBMD 7号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