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05862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05862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白城市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发〔2020〕4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白城市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

  为做好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收官工作,切实提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获得感,根据《吉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减负办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清欠办〔2020〕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清偿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务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重要部署,按照《吉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减负办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清欠办〔2020〕1号)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的洮北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邹玉和同志兼任。

  (二)建立每月账款定期报送制度,各单位每月2日前将账款情况报送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清偿任务

  我区经过一年的排查、梳理、甄别,现共一笔未偿清账款:白城市中心客运总站拖欠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8万,已清偿账款70%,剩余账款总额28万。

  四、清偿责任

  按照“谁拖欠谁清偿的原则”,白城市客运总站负主体责任,经济局、软环境办、交通局督促欠款单位完成清欠任务。

  五、清偿时限

  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工手续齐备后白城市中心客运总站立即偿还不得拖欠,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

  六、清偿计划

  白城市客运总站已通过向财政局借款筹措足量资金,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工手续齐备后可即时偿清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