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1106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1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1106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1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办发〔2020〕17号 

  

各有关办、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产区贫困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政策的通知》(国烟办〔2018〕33号)、《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产区贫困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政策通知的通知》(吉烟办综〔2018〕17号)精神,为落实好国家烟草专卖局补贴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按照“行业补贴、政府兑现、专款专用、直补烟农”的工作原则,对贫困县烟农减少的种植面积,由烟草行业每亩补助400元,用于烟农开展种植替代、调整产业结构,巩固脱贫成果。该政策暂定实施三年(2018年至2020年),原则上一年一核定、一年一兑付。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对象为以上贫困县中2017年与烟草公司正式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020年度烟叶种植面积减少的农户。

  三、补贴方式与补贴兑现流程

  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由区政府以直补烟农的方式进行兑现。补贴兑现工作执行以下流程:

  (一)面积核定。烟叶移栽结束后,县级分公司统一组织,烟叶基层站负责逐块逐户核实面积,详细登记造册,对照2017年种植面积确定补贴对象和补助金额,烟农签字确认。

  (二)抽查审核。区政府专项补贴工作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大田移栽面积抽查工作,并登记造册,参与核实的人员要共同签字认可,确保补贴名单真实准确。

  (三)张榜公示。专项补贴工作审核完成后,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对2017年种植面积、2020年种植面积、减少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在烟站、村委会张贴公示,并印制表册发放给每户烟农公开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资金核定。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市烟草公司提交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函,根据核查后的实际移栽面积,确定2020年调减面积数和补贴金额。

  (五)资金拨付。市烟草公司复函并签订资金定向使用协议后,行业以定向捐赠的形式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至区民政局账户,落实资金兑补工作。

  (六)补贴兑现。专项补贴资金进入县级民政局账户后,按照核定后的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于一个月内以电子支付方式直接兑现给烟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补贴政策涉及烟农切身利益,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把专项补贴政策落实作为烟叶生产的重点工作,为保证精准兑现补贴政策,切实增强我区烟农获得感。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烟户姓名、年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的极档案,对相关核查、公示、兑现的相关表册、图片、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过程可控、可追溯。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将进行监管,确保补贴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烟农。

  

  附件: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洮北区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书文 副区长

  成 员:郑瑞武 区民政局局长

      李 静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国华 区审计局局长  

      桑玉文 东胜乡乡长

      张 猛 到保镇镇长

      张洪起 平安镇镇长

      王绍辉 平台镇镇长

      邓连志 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卫华 白城市烟草公司洮北烟叶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