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12967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0-12967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洮政办发〔2020〕29号

各有关办、局: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确保国家和省关于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职业地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组织、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凡是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时,同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同时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

  三、责任分工

  组织部、人社局:负责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长效机制。

  财政局:负责公务员人员数据和工资统计;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发放。

  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教师人员数据和工资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解读。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在安排“三保”支出预算时,统筹自有财力和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足额安排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支出经费。

  二要建立待遇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在教育中处于重要地位,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和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供保障。

  三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涉及广大义务教育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教育部门要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及时研判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防止出现聚集性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李清华 常务副区长

      苗 璐 副区长

  成 员:姜 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艳秋 区教育局局长

      王国振 区财政局局长

      郑福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

  组 长:李清华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姜 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艳秋 区教育局局长

      王国振 区财政局局长

      郑福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丽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尤作德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闫 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齐 欣 区组织部公务员工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