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政府办公室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位于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联系电话0436-3225459。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9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调研一科、综合调研二科、建议提案工作科、信息科、文电科、人事科、区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机关党总支。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区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区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文稿,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区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七)负责全区涉外活动的安排、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工作。
(九)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十)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易博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7000
联系电话:0436-3225459
办公时间:冬时令: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白城市洮北区发展研究中心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需要,单独、组织有关方面,或购买社会第三方评估服务对政策性公文草案进行法律咨询、社会评估、公众听证、风险评估等民意征询工作。
(二)了解全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政策、措施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和经验,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和有关部门反馈,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三)对区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进行专门课题研究、决策论证、风险评估,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决策方案草案公布后,单独或组织相关方面根据决策事项对公众的影响范围、程度等,通过举行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五)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发展研究的文件和条例。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白城市洮北区发展研究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征询科。
(三)舆情科。
(四)专家联络科。
(五)档案室。
(六)调研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自行分解。
三、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白城市洮北区发展研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3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17名。新进工勤人员采取员额经费方式自行聘用。
四、领导职数
核定白城市洮北区发展研究中心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科级;副职2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正职6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按照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开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公益服务职能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分类后,除国家和省明确政策规定外,原编制经费形式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原实行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维持不变,待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四)三十日内,按“三定”规定理顺名称和职责,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事宜。
洮北区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刘畅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37000
联系电话:0436-3225778
办公时间:冬时令: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