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124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明电〔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124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明电〔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白洮政明电〔2021〕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在各乡(镇)、场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下,多数群众按照要求完成秸秆离田,巡逻防控成为工作常态,秸秆禁烧取得明显成效。

  近期由于春耕临近,个别群众心存侥幸心理,伺机而烧苗头有所抬头。对此,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敢于顶风而上,放火焚烧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各乡(镇)、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好秸秆禁烧主体责任,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巡查,严防死守,坚决排查隐患、扼杀苗头,全力治止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各自辖区火点“零”发生。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