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3364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问题整改维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3364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问题整改维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问题整改维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洮政办发〔2021〕14号  

各有关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洮北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问题整改维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问题整改维修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吉农居办〔2021〕5号)、《白城市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白农居办〔2021〕4号)、《白城市洮北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白洮农居办〔2021〕3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农村户用水冲厕所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户用水冲厕合用、适用、群众满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维修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对2016—2018年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水冲厕所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的问题,科学确定整改标准,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能改则改、能修则修,一户一策、一户一档,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组织认定。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户厕维修认定小组,小组成员由乡镇1人、村2人组成。维修认定小组严格执行“六步工作法”,负责确定需要维修的对象、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造价,并填写户厕维修认定单,小组成员和农户共同签字确认。要坚持合用、适用、好用、能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维修范围,不能过度维修、虚报维修造价。

  (二)严格组织实施。由乡(镇)、村组织信誉好、有垫付能力的施工队伍实施维修。维修前,由农户、施工队和村三方,逐户签订农村户厕维修协议,明确维修内容、维修造价和各方责任。对维修户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要包括多角度留存需要维修部位的照片和维修中、维修后的照片,维修认定单,维修协议,验收报告等。

  (三)严格组织验收。维修后,由乡(镇)组织逐户验收,验收单需经农村户厕维修认定小组成员、施工队和农户共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牵头,住建、审计等部门参加,并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维修造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区政府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拨付到乡镇,由农户签订委托付款书,维修资金由村拨付施工队,并留存质保金。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维修(6月8日—6月25日)。各乡(镇)组织施工队伍对需要维修的农村户厕进行全面维修。

  (二)竣工验收(6月15日—6月30日)。完工一户乡(镇)组织验收一户,并填写农村户厕维修验收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工作的主体,要成立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谁排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维修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促调度,强化质量管理。在日常维修过程中,各乡(镇)要组织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认定小组全程监督工程施工情况,督促工程进度,检查维修质量,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群众认可满意。

  (三)加强监督检查, 推动整改落实。区级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督查组,对各乡镇农村户厕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并对排查整改不力的进行全区通报。  

  附件:1.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协议(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2.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认定单

     3.农村户用水冲厕所维修验收单

ZBF 14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