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336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336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洮政办发〔2021〕15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将《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今年5月至8月底,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吉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大棚房”发〔2019〕6号),以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区级抓总落实。成立洮北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回头看”工作。重点抓好目标确定、政策把握、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排查整治任务,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全面核查检查问题整治整改情况,及时向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各乡(镇)、场开展工作。

  (二)乡(村)级包干。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各乡(镇)、场书记,各乡(镇)、场长同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各乡(镇)、场领导和村(组)负责人要对当地“回头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

  (三)部门协同。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回头看”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适时对各乡(镇)、场“回头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

  全区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

  (一)全面排查。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全区各地依据排查范围,开展全面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各乡(镇)、场将排查锁定结果形成认定报告,完成排查“大棚房”问题明细表,由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备书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二)坚决整治。7月16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全区要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对排查认定的“大棚房”问题,集中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要坚持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治结合,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各乡(镇)、场形成整治整改完成情况认定报告,完成“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由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备书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三)监督检查。全区要把监督检查和巡查指导工作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适时随机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在国家和省级抽查验收时发现的瞒报、漏报、虚假整改以及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区“回头看”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成立全区专项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单位由宣传部、信访局、发改局、公安洮北分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农业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构成。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场要成立专门组织,具体抓好“回头看”整改落实和数据汇总的上报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持续发力,行动果断,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这场硬仗。坚持把排查清理贯穿“回头看”全过程,继续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办,边排查边整改,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全区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清理排查阶段,各乡(镇)、场每周三上报清理工作进度;整治整改阶段,各乡(镇)、场每日上报整改工作进度。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以《情况专报》形式定期通报各乡(镇)、场工作进展情况。

  (六)接受社会监督。“回头看”工作期间,区级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回头看”推进机构要积极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洮北区举报电话:0436-5027806。

  各开发区(园区)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情况 汇总表

     3.“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ZBF 15号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