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6738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1-06738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白洮政办函〔2021〕19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021-2022年度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2022年度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遏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进一步改善洮北区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进一步查找和补齐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短板,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切实提升秸秆离田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努力改善洮北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在全区开展今冬明春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特别是“两个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时段,抓好秋收、春播两个重要节点的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焚烧整治工作。二是重点区域,抓好城镇周边、公路沿线、农环线等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因秸秆焚烧产生严重大气污染,确保不因秸秆焚烧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达到“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通过‘五化’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培育市场确保不想烧”的全域禁烧总目标。

  三、工作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依法实施属地管控负责机制规定,各乡(镇)、场、经开区、牧业区是秸秆禁烧实施主体,负责落实秸秆焚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管控措施。区环保、农业、林草、畜牧、公安、发改、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协助监管各乡(镇)、场、经开区、牧业区做好管控工作,形成区、乡、村监管合力,坚决打好秸秆禁烧和离田攻坚战。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是秸秆禁烧(离田)实施主体。乡(镇)、村负责秸秆管控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管控方案,建立秸秆离田、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三本账”,形成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四个清单”,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将责任落实落细。

  (二)细化管理,实施网格化监管。要落实好网格化包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包片、包户等禁烧包保责任体系。落实重点村、社的乡村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对接监管地块和农户的有针对性包保责任制。各乡(镇)、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工作网格,配强监管队伍,明确网格长及监管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打通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三)按时完成秸秆离田工作。秸秆离田是禁烧工作的基础,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隐患。各乡(镇)、场、经开区、牧业区要及时全面启动秸秆离田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离田工作,力争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离田任务。要实施就地转化利用。要加大推广农机农艺技术,鼓励农民将秸秆就地转化利用;要及时布点迅速离田。对于不能就地利用的,要因地制宜,建立秸秆临时存储场所,形成以村、屯为基点,覆盖辖区的存储网络;要提前解决水稻高留茬问题,要加大水稻低留茬收获机械推广力度,水稻留茬不超过5公分,从根源上解决水稻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四)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问责机制。一是加强巡查,按照区政府制定的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工作方案,在秸秆焚烧高发期,全面开展“地毯式”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及时严管重罚,特别是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确保辖区内不着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二是多部门联动,要充分发挥公安、环保、农业、林草等部门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露天焚烧行为,始终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要管住“第一把火”,对敢于“燃第一把火,冒第一股烟”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问责,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在监督管理中敷衍塞责,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和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五)积极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焚烧秸秆现象的根本是秸秆利用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将秸秆变废为宝,全面提升秸秆全量化处置能力。

  (六)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场、经开区、牧业区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通过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规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形成秸秆禁烧强大舆论声势,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高度重视舆情管控,制定秸秆禁烧舆情管控和应对方案,宣传、网信、网监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准确把握舆情焦点,发现不良舆情,第一时间正面发声,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对恶意造谣生事的,要及时有力处理到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授权区环委会办公室进行协调调度。各乡(镇)、场、经开区、牧业区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研究,建立完善相关机制,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主动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秸秆禁烧的网格化监管、包保、离田、巡查、检查的要求已经明确,各地要围绕机制的建立,进行分解落实,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环环相扣,发挥作用。

  (三)强化组织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区、乡、村监督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夯实区级领导、部门包保乡(镇)职责,健全乡、村管理队伍工作机制,织密区乡村一体化工作网格。区级领导和部门包保乡(镇)、场秸秆禁烧工作以《洮北区2021年“四包一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白洮发〔2021〕35号)。同时要加强对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考核,奖优罚劣,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附件: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洮北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英宇 代区长

  副组长:李 敏 常务副区长

      李书文 副区长

  成 员:易 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啸治 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局长

      杨明臣 区发改局局长

      姜 阳 区民政局局长

      周宏岩 区财政局局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齐环宇 区住建局局长

      鲍明军 区水利局局长

      于延发 区农业局局长

      赵晓方 区商务局局长

      周连庆 区畜牧局局长

      董晓峰 区林草局局长

      赵 建 区蔬菜总站站长

      曹建奎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刘国辉 精品牧业区党工委书记

      富 刚 公安局洮北分局政委

      程静波 区司法局局长

      李志国 洮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士勇 东风乡党委书记

      吴兴隆 三合乡党委书记

      桑玉文 东胜乡党委书记

      于立涛 金祥乡党委书记

      刘召友 德顺乡党委书记

      杨海斌 青山镇党委书记

      侯蕴杰 平台镇党委书记

      张洪起 平安镇党委书记

      张 猛 到保镇党委书记

      杨晓艳 林海镇党委书记

      刘 存 洮河镇党委书记

      高 远 岭下镇党委书记

      刘志宝 保民农场场长

      王 达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