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101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公组办〔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101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公组办〔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白洮政公组办〔2022〕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按区绩效工作总体部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对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2年2月14日全天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部门、各单位对《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白洮政公组办〔2021〕8号)中所列的22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三、考评方式

  一是网络检测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二是通过查阅考评对象填报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2)等佐证材料,对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评。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指标按时上报工作,按步骤执行,确保2021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指标材料要齐全、完整,对考评过后补报的材料,考评组不再组织确认。对报送不及时、影响考评成绩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将检查情况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评分表送回至区政府办文电科(219室)。

  联系人:田冬雪,李婷婷 联系电话:3225778

  附件:1.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指标

     2.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表

  

  

  白城市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洮政公组办〔2022〕1号 附件 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