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2259
分  类: 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任务清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 白洮政明电〔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2259 分  类: 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任务清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 白洮政明电〔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3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任务清单的通告

白洮政明电〔2022〕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统筹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进一步缓解市场主体面临的负担和压力,全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通告如下:

  一、减免税费方面

  (一)普惠性减税。按照国家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省级权限,确定我省“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为国家最高限即50%。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阶段性缓税。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三)特定性免税。在省级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四)针对性减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五)便捷性办税。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简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二、减轻成本方面

  (六)减免市场主体租金费用。鼓励百货、商超、专业店、商业综合体和商品交易市场等减免业户租金和管理费用。引导外卖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洮北区域内的餐饮商户给予阶段性平台服务费优惠。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七)继续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注册费、药品再注册费、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降为零元政策。

  责任部门:市监洮北分局

  (八)对受疫情影响,2022年3月、4月欠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停电,对欠费企业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欠费交纳期限适度延长。

  责任部门:农电城郊分公司

  (九)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十)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十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给予补助。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三、金融支持方面

  (十二)鼓励银行业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十三)指导域内企业参加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

  (十四)持续放大畜牧业专属金融产品、政策性保险及“强牧贷”风险金等金融政策覆盖范围,加大整村授信、活体抵押的推广普及力度,满足养殖场(户)融资需求。

  责任部门:区畜牧局

  四、服务保障方面

  (十五)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强种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十六)强化工商业企业电力保障,开辟办电“绿色通道”,降低客户办电成本,实施线路设备智能化管理,提高供电可靠性。

  责任部门:农电城郊分公司

  (十七)帮助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引导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参与业务培训,对接省专家组与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评估,帮助机构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区卫健局

  (十八)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过程中疫情防控保障服务,提供必要的抗原、核酸检测服务,提供中药、N95口罩等抗疫物资支持,开展面向企业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简化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手续,帮助企业解决人员到岗、商品运输等困难难题。

  责任部门:区卫健局、区工信局

  (十九)帮助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跨省、跨地区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落实生活必需品物资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便捷通行。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二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聚焦“一个上行”和“三个下沉”,重点支持优化县城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县域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促进县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二十一)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管理,与企业、学校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反馈机制。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二十二)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内力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取得新突破。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

  (二十三)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国际认证等,指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帮助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责任部门:市监洮北分局

  (二十四)针对企业、开工项目所涉及的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收费标准下线打折收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引导监督,并提供更多的中介服务单位,引进竞争、防止垄断,切实降低成本费用。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应急局

  五、拓展市场方面

  (二十五)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积极争取2022年省级消费券奖补资金,开展促销专项行动,重点谋划汽车、家电等专题促销,积极参加吉林“98消费节”等促销活动,帮助企业扩销增销。鼓励商家发展新电商产业,推动农产品、生活服务等企业拓展销售渠道。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二十六)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吉林国际商品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线上对接会等,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或设立独立站,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二十七)聚焦重点产业招商。紧扣“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围绕“陆上风光三峡”“大水网”“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等重大引领性工程开展产业生态招商,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责任部门:洮北经开区、项目服务中心

  六、营商环境方面

  (二十八)严格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以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以刑事执法手段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因案件办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部门:公安洮北分局

  (二十九)为企业职工提供公安窗口服务“绿色通道”,推出预约办和延时办等服务,高效为企业职工办理异地身份证、户籍业务等。实行暂住信息网上申报登记、居住证电子证照服务。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服务。

  责任部门:公安洮北分局

  (三十)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2022年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应用远程异地评标,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三十一)严格落实“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侦办一批大案要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公安洮北分局

  (三十二)简化消防行政审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洮北消防大队

  (三十三)实施消防包容审慎执法,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责任部门:洮北消防大队

  (三十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工程审批系统“逾期审批”“僵尸事项”等预警提醒功能。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依托“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加强审批行为在线监管。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