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38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2-038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白洮政办发〔2022〕7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涉及区级事权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法规和重要政策,拟定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公安局洮北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统计局洮北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区税务局、团区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22个部门及单位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民政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养老服务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行文由区民政局代章。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召开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主要是分析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等。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以纪要形式印发至成员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部门反映的养老服务情况及问题,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措施等情况,联合调研,掌握信息,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有关要求

  区民政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附件:1.洮北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清单


ZBF 7号 附件1.doc
ZBF 7号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