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北区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办发〔2022〕19号
区直各部、委、室、局,各乡(镇、场),开发区,牧业区,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
现将《洮北区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白城市洮北区委办公室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洮北区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稳定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2〕9号)及《白城市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洮北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抓增量、控减量、防变量,确保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经济稳增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六个工作专班,形成全区经济稳增长“1+6”工作体系。各专班细化工作举措、量化任务目标,确保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突发情况随时调度。建立会商推进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区长碰头会,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研究推进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督查指挥中心配合各专班工作组,通过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及时通报结果、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6个方面33条、吉林省稳定经济若干措施8个方面43条和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6方面55条,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白城市洮北区稳定经济增长重点任务,包括:财税及工业、商贸服务、农业农村、项目投资、文旅产业、安全维稳6个方面、48条具体举措,并由相应专班负责落实。
(一)财税及工业工作专班
组 长:王国振 副区长
副组长:周宏岩 区财政局局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邹玉和 区工信局局长
主要任务: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在已落地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组织数据测算,加强财政税务退税信息沟通,做好退税预判,调度财政可退税库款,及时分配、拨付支持辖区退税专项资金,保障留抵退税扩围政策落实落细。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审核把关,着力防范骗税风险。(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省级权限,确定我省“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为国家最高限即50%。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征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在省级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财政应付支出进度。加强财政支出进度情况调度,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国家和省、市重大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及其他重点支出。尽快分解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年度内不能正常执行的财政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加强库款调度,全面掌握财政库款情况。(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洮北区已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力争2022年末,全部形成债券实物工作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双创基地、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配套热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已发债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密切跟踪国家专项债券的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的政策解读、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积极引导小微企业与融资担保机构对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区财政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将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强化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部门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增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积极落实省市政策,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区财政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市场化带动作用,鼓励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其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落实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促进企业融资成本下行。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筛选符合债务发行条件的企业,推荐纳入“吉林省企业债务融资项目储备库”。积极培育发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吉翔”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区财政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融资服务。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吉企银通”“吉农金服”助企融资平台推出“非接触”“线上化”服务模式。持续放大畜牧业专属金融产品、政策性保险及“强牧贷”风险金等金融政策覆盖范围,加大整村授信、活体抵押的推广普及力度,满足养殖场(户)融资需求。全面推广“电e贷”,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发布融资需求,促进银企对接,为企业授信。(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畜牧局、白城城郊供电公司、区政务服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落实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为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区重点项目、新能源、肉牛产业、家电下乡、汽车零售、文旅产业等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需求。根据交通重点项目进展,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协调银行予以贷款支持。(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内力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取得新突破。积极帮助认定成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专项资金奖补扶持。(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小微企业升级入规。坚持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瞄准域内“小而特”和“微而精”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制定提升计划,创造晋升条件,推动企业向“大而强”和“高精尖”转型,有计划入规入统。(区工信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支持科技研发项目。积极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区本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努力争取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项目资金。(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建立与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生产调度监测,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员工到岗生产和物资运输等问题,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企业平稳有序生产。(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的项目承载能力,围绕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七大功能板块,强化招商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利用全省大型招商活动契机,开展部门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区项目服务中心、洮北经开区、区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在确保完成农村公路联网路33.4公里、危桥改造3座,完成计划内投资的基础上,再新增白城市林海弱碱稻米小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政策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落实。引导落实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因疫情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度减免等政策。引导外卖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洮北区域内的餐饮商户给予阶段性平台服务费优惠。(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对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政策。鼓励域内银行保险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执行《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工作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国省干线公路省界、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科学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人员封闭管理模式,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和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动等活动。(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公安局洮北分局、区总工会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商贸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邓春鹏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顾昊明 区商务局局长
李宇虹 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局长
主要任务:
22.落实对物流业的支持政策。依托全区建制村100%通客车的运输网络资源,以客运线路和客运车辆为载体,全面推广小件快运业务,大力发展、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服务货物下乡进城,满足农民群众“最初、最后一公里”物流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项目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推动物流项目建设。(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商贸服务业尽快全面复业。帮扶企业印发《商贸企业复商复市指导手册及政策汇编》,努力恢复商贸市场活力。积极推动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电影院等场所复业。鼓励、支持美容美发、室内(地下)游泳馆有序恢复营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繁荣商贸经济,培育壮大限上商贸企业,构建“123”夜间消费区,促进消费扩容增效。(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市区联动适时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专项资金向汽车、家电行业倾斜。鼓励银行机构加强政企银多方联动,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动大宗消费市场恢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电商平台经济发展,落实好吉林省新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一批优质电商平台类企业进入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企业纾困。(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严格执行外贸外资重大信息报告机制,加强外贸形式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解决外贸发展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不可抗力证明工作,帮助企业应对合同违约风险;多元化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区商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帮助市场主体降低运行成本。落实省市对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供,免除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的相关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区工信局、白城城郊供电公司、区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注销流程。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覆盖面,简化办事流程,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再提速,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45天缩短到20天。(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农村经济工作专班
组 长:李书文 副区长
副组长:于延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鲍明军 区水利局局长
主要任务:
29.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抓好洮儿河治理、东湖水质提升等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引嫩入白扩建工程前期论证,破解前期工作制约瓶颈,争取早日实现项目落地。配合推进吉林省西部供水工程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帮助用地单位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早日获批。配合推进绿水长廊工程(新开河)造林绿化建设任务。(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区林草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夯实农业基础地位。抓好“千亿斤粮食”生产工程。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镇南种羊场全域土地治理等项目建设,确保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稳定在27亿斤以上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深入推动农产品加工九大产业集群建设和实施。围绕水稻、肉牛、奶牛“三条线”,培育和打造玉米、水稻、肉牛、乳品等九个彰显洮北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集群,引领农产品加工向健康食品产业拓展延伸。重点抓好林海镇弱碱水稻、飞鹤乳业奶牛养殖和乳制品加工和“千万头肉牛”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巩固与提升并举、完善与发展并重,深耕农业产业、加快农村发展、推动农民增收,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洮北样板”。2022年继续整合资金,投入肉牛养殖、果蔬种植、棚膜经济等产业项目,不断提升扶贫产业示范作用和带户功能。科学谋划以工代赈项目,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提升稳定增收能力。不断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和区乡村“供血能力”,全力打造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三大产业,以光伏产业为统领、“种养加”项目为支撑、以庭院经济为补充,推动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壮大。(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投资工作专班
组 长:李 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邢国涛 区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明臣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主要任务:
33.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坚持服务围着项目转、要素跟着项目走,整体提升项目资金及用地用能用水等全要素保障水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开工项目,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区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水利局、白城城郊供电公司、洮北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围绕“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的总体目标,竭力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设信用修复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持续宣传提升企业主动修复意愿。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产生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移出流程,缩减信用修复时间。(区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事通道,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不打烊”。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随时约办。开通复工复产专线,第一时间为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务工上岗、生产物资采购、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码使用等提供政策咨询、诉求反映、问题收集、转办督办服务。拓展城区实体政务大厅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对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行政许可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缩短至30日和15日。对采取非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全面推广“办电e助手”,最大限度加快办电速度。(区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水利局、白城城郊供电公司、洮北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做好项目谋划。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策走向,时刻关注国家中央预算支持方向和债券支持的产业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谋划一批基础类、产业类项目。(区发改局、项目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跟踪调度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区发改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全力推进清洁能源和绿电园区建设。加快白城市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产业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精准定位园区发展方向,合理规划产业项目布局,强化园区要素保障,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深化与国内头部企业战略合作,着力加快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进程,争取早日投产达效。(区发改局、区能源产业服务中心、洮北经开区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对纳入“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的项目进行入库管理,加强调度和督促,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区发改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推进实施以区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城镇化和强区域行动衔接融合,进一步补齐补强区域短板弱项,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城市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域内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洮北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扶持营利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60项措施(吉政明电〔2022〕2号)和白城市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白政发〔2021〕12 号),采取旬调度、月分析的工作方式,推进企业良好运行。紧盯全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等29个服务业行业培育和帮扶工作,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区发改局、统计局洮北分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落实社保缴费缓缴、稳岗返还政策。按照市里规定积极引导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发展需要,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落实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采取现代农业产业稳定一批、发展新业态培育一批、开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形式扩大就业。拓展“春风行动”“农闲务工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载体形式,充分利用春耕后、秋收后外出务工高峰时节,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进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联盟建设,强化返乡创业培训,力争每名有培训意愿的待创业和已创业人员都能得到1次创业培训。巩固现有就业帮扶车间、帮扶驿站规模,在确保原有帮扶车间稳定的基础上,至少新增一个帮扶车间。力争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以上。制定《洮北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计划培育农民1500人以上。(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做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创新实施“必查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制定防汛、防火、防震应急预案,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和秋季森林产业防灭火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区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群众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及物价上涨影响。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测,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文旅产业工作专班
组 长:马 宁 副区长
副组长:张 颖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主要任务:
46.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积极推动文旅场所复工复产,将疫情防控及文旅产业发展齐抓共管,同部署、共推进。挖掘区域资源优势,依托冬捕经济带,推进查干浩特冬捕、冰雪旅游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查干浩特、德顺双塔、城四家子古城、青山牧业小镇等特色观光旅游项目发展。积极开展特色文旅促消费活动,加大客源招徕力度,全面活跃文旅市场。(区文旅局、区发改局、查干浩特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维护经济秩序工作专班
组 长:李金刚 副区长、公安局洮北分局局长
副组长:富 刚 公安局洮北分局政委
主要任务:
47.营造良好经济环境。以复工复产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非法期货、乱办金融、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秩序。(公安局洮北分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洮北区经济稳增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洮北区经济稳增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孙英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 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邓春鹏 区委常委、副区长
白卫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金刚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洮北分局局长
李书文 区政府副区长
吴嘉彬 区政府副区长
王国振 区政府副区长
马 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邢国涛 区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易 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姜雨竹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明臣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宏岩 区财政局局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于延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玉和 区工信局局长
顾昊明 区商务局局长
周连庆 区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张 颖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海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青山镇党委书记
郑福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鲍明军 区水利局局长
齐环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晓峰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郑瑞武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成禹 区供销社主任
韩艳秋 区教育局局长
李运峰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德强 区税务局局长
姜 阳 区民政局局长
张军毅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全长岭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晓伟 区信访局局长
林树龙 洮北城管大队大队长
富 刚 公安局洮北分局政委
李宇虹 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局长
杨 哲 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局长
王啸治 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局长
曹建奎 洮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刘志宝 保民农场党组书记、场长
冀 军 牧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高世勇 东风乡党委书记
桑玉文 东胜乡党委书记
吴兴隆 三合乡党委书记
于立涛 金祥乡党委书记
刘召友 德顺乡党委书记
侯蕴杰 平台镇党委书记
张洪起 平安镇党委书记
张 猛 到保镇党委书记
杨晓艳 林海镇党委书记
刘 存 洮河镇党委书记
高 远 岭下镇党委书记
李 平 瑞光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振岩 海明街道党工委书记
段海波 明仁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文庆 长庆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 英 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建华 新立街道党工委书记
韦国栋 铁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帅 区能源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贾成中 镇南种羊场董事长
李志成 白城市农商行董事长
张洪彬 白城城郊供电公司经理
洮北区经济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杨明臣兼任,负责与区经济稳增长各专项工作组的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洮北区经济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公章由区发改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