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白洮政发〔2023〕7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区长李 敏 受区长委托,代管区审计局。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包括外事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包括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包括核算中心、金融办)、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区就业局)、区政务服务局(包括督查指挥中心、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政协洮北区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统计局洮北分局、各民主党派、洮北消防大队、铁路、民航、石油公司。
副区长张继广 协助副区长李敏分管能源产业服务中心,主抓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副区长鲍明军 协助区长分管区农业农村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包括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区农机管理总站、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农机监理站)、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利局、区畜牧业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蔬菜技术推广总站、吉林省科尔沁精品牧业发展区、保民农场,联系区气象局、吉林西部现代产业园、农电有限公司白城城郊分公司。
区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不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