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4-01684
分  类: 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24-01684 分  类: 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白洮政办发〔2024〕3号

各有关部门:

  现将《洮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了进一步提高洮北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要求,落实《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结合我区农村供水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聚焦农民用水市民化,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坚持属地管理,由政府主导,根据各乡(镇)经济条件和群众用水实际,合理布局区域内的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制订本辖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步实施、分类开展。

  (二)统一管理。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三项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突出节约用水,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统一水价。坚持农村饮用水的公益性兼顾供水企业和农村用户的利益。以促进节约、高效利用为目的,加快形成农村供水水价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四)统一标准。坚持以安全为中心,严格落实饮用水安全标准,切实加强农村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和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改造。

  三、目标任务

  洮北区下辖5乡7镇(不包含西郊),2个场站,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77处,农村集中供水人口18.9069万人。

  2024—2026年,实施水利项目3个,估算总投资1.5亿元以上。计划将洮北区12个乡镇、2个场站共477处集中供水工程合并为145处工程,其中合并后千人以上工程108处,千人以下工程37处。结合方案要求,按照老旧管网改造从到保镇、洮河镇、德顺乡、金祥乡、林海镇、保民农场、镇南种羊场、东胜乡、三合乡、东风乡、青山镇、平台镇、平安镇、岭下镇的顺序依次实现合并工程。

  到2024年底,以到保镇、洮河镇、德顺乡、金祥乡、林海镇、保民农场、镇南种羊场、东胜乡、三合乡、东风乡实施合并为75处千人工程,全区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计量收费工程96处,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以区为单位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

  到2025年底,青山镇合并7处千人工程,达到全区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5%;全区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全区计量收费工程150处,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城区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26年底,平台镇合并7处千人工程,达到全区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0%;全区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全区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同步对标我区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体系、健全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五同”供水格局,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

  四、工作措施

  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智能化建设。按照“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原则,依托城市管网、规模化供水工程、乡(镇)及中心村等资源,推进供水管网延伸;在水源满足的前提下,新建扩建规模化水厂,连接现有供水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积极推进数字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安防、流量、温度等在线监控监测、工程自动加温保暖、自动反冲洗等;具备条件的可开展水质、管网压力流量等指标在线监测及药剂投加自动化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控、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无人值守”“少人巡察”“专业维护”,智能化供水。

  二是全面推进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通过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降低工程24小时供水成本;通过更换完善提水设备、更新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水处理能力,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稳定运行条件,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全覆盖。

  三是全面推进供水工程计量收费。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保本微利”的原则,推进“基础水价+计量水价”,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以企业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实现计量收费,逐村逐户建立用水户缴费台账,推动使用智能水表等计量设备,推广在线缴费等便民措施,确保水费应收尽收,促进节约用水,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依托企业化运营,依法依规推进水费区级统管、统筹使用,做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区域平衡;强化水费管理使用,确保水费优先用于工程运行及改造,切实发挥水费应有作用,对水费远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工程,建立水费区级财政补贴制度,保障工程长效运行,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四是健全优化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规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用水行为,真正做到“建好、管好、用好”。依据《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以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区级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及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抓实抓细区、乡、村、管护单位及用水户责任。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推进每处农村供水工程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按照“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总思路,以区为单位,通过成立农村自来水公司或依托城市自来水公司等对工程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五是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依托农村供水监管运管系统,开发“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APP管理平台”,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提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管护、标准化管理能力。供水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因供水设施维护、抢修需临时停水,应及时通知用水户;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等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排查、常态化暗访,引导用水户参与监督,畅通省市区三级供水举报电话,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六是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区级编制《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确保水质安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域水质检测中心等机构,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监督管理,设立保护标志,做好隔离防护。建立水质检测监测、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争取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目标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维修养护资金保障,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区级要将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

  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健全预防应对、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措施落实、响应终止、复盘善后等应急供水工作机制。依托企业化统管机构及区、乡(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备用水源,设置临时集中供水点或采取拉水送水等方式,确保在发生洪旱灾害、水污染事件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饮用水需求。

  四是加强技术帮扶。针对洮北区农村供水区域性、特殊水质问题、数字孪生建设等开展技术攻关,筛选先进实用技术,积极推动相关成果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推广应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改造及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帮扶,切实提高建设标准、管护水平。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运用水厂“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强化农村群众的节水、爱水、惜水、护水行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附件:洮北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合并明细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