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白政办明电[2011]135号)的要求,根据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洮北区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92718,电子邮箱:tbzw007@163.com。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1年,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首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也都相继成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办理、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形成了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初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表》,填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工作科室、分管领导、工作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各事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机构及具体责任人。理顺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据统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50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49人。
(二)筹措资金,拓展公开载体。考虑到政府门户网站尚未开通,我政务公开协调室经过多方协调,筹措资金购买服务器和机箱等配套设施并申购了域名,于2010年1月开通洮北政务公开网站www.tbzwgk.gov.cn,并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公民提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查询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从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加强监督,及时更新。我区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部署各事涉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的扩充和完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的形式,督促各单位、部门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已发生变更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或删除。对新发生的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报送公共查阅点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开展自查,大力整改。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网上浏览的方式查看了吉林省各市州、县政府网站,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的通知》(吉政公组[2011]2号)文件,为此市级政务公开协调办也下发了整改的通知,我区严格按照两级政府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上级政府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经过一个月的整改,复检时首次发现的问题都已基本得到解决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1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19条,其中,区本级公开政府信息50条;各部门公开信息369条。
(二)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41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1条,占信息总量的36%;规划计划和完成类信息96条,占信息总量的2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80条,占信息总量的19%;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9条,占信息总量的2%;其他类信息78条,占信息总量的19%。
2.公共查阅点。全区设公共查阅点48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47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3082条、电子信息3082条。
(三)公开的及时性。
全区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当面申请,已全部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申诉情况
截止目前,未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我区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二是部分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干部的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对《条例》进行学习。三是重点不够突出,下一步应该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