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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3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白政办明电[2010]102号)的要求,根据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洮北区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92718,电子邮箱:tbzw007@163.com。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队伍。2010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成立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必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相关科室,指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办理、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形成了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分单位还将高学历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据统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50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49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网上发布。为了促进政府信息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畅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2010年3月31日,我区组织各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操作及应用进行了重点学习。截止2010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共2394条,其中,政府本级发布信息828条,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1330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发布信息236条,完成了我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

  (三)完善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我区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部署各事涉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的扩充和完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定期通过电话的形式,督促各单位、部门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已发生变更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或删除。对新发生的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报送公共查阅点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做好跟踪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对各事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话联络和沟通,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开展。结合我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在各单位、部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0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36条,其中,区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各部门公开信息567条。

  (二)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73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38条,占信息总量的18.8%;规划计划和完成类信息96条,占信息总量的1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91条,占信息总量的12.4%;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6条,占信息总量的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7条,占信息总量的1%;其他类信息388条,占信息总量的52.8%。

  2.公共查阅点。全区设公共查阅点48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47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2663条、电子信息2393条。

  (三)公开的及时性。

  全区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当面申请,已全部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申诉情况

  截止目前,未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很远,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具体工作简单应付,影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各部门对部分政府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等还不能准确确定。三是仍然需要加大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仍然需要提高,部分单位的信息量少。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学习、提高,找问题,添措施,完善不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对全区事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检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