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汇总2020年度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洮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o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公园东路14号,邮编:137000,电话:3292718) 。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关于征求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意见的函》(吉政数办函〔2020〕308号)文件精神,我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更新调整,对全区权责事项要素对照法律规章进行规范,并形成洮北区权责清单目录,现已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布。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方面。我区以全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标准目录,严格按照省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全区范围内下发了白洮政公组办〔2020〕3号关于征求《洮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向各事涉部门征求意见,确定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我区涉及18个,落实责任单位15家。随后正式印发白洮政公组〔2020〕1号《洮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搭建好格局框架和基本雏形,并相应明确了工作“时间表”和“任务书”。另外,为保质保量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我们建立了月报制和联络员责任制,以便掌握全区编制工作的总体进度。15个责任部门以全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参考,对照我区实际,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形成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截止目前,我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增至21个领域,且全部编制完成,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共计535项,已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方面。一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组建专门队伍,负责咨询引导、前台受理、物料流转、盖章发证等工作,并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整理编制《洮北区政务大厅制度汇编》,包括《洮北区政务大厅进驻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洮北区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制》等25个制度,以制度标准化促进服务标准化。二是全面取消兜底条款和模糊性规定,对办理事项需要填报的表格、申请书等材料,统一提供填写样本参考。窗口纸质办事指南和政府网站公布办事指南、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一致。同时,可通过电话咨询、网上查询、大厅打印等方式,根据办事人需求,帮助查询、打印所办事项办事指南。三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及时获知办事进程。
(四)助推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公开方面。一是为更好帮扶域内企业在疫情期间尽快复工复产,开展了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宣传解读。二是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组织区直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部门,对监管事项及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全量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2119条,并在信用中国(白城)网站公示。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方面。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和《白城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调整和依申请回复工作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8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高、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工作质量。严格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截止目前,我区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5件为网络申请,已全部按规范流程予以答复;1件信件申请,结转下一年办理。
(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有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公信力、亲和力和影响力的重要载体。我区平台规范化建设方面,在市局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已完成。各部门均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历史文件所属主题按照升级后的分类进行了逐一调整。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等同设分栏。在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办事及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获取所需信息方面,专设有网上办事大厅和在线交流、区长信箱和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信息。截止目前,专栏累计发布政府信息8278条,本年度发布政府信息1659条,其中区本级发布61条,区直各部门发布917条,乡镇街道共发布563条,其它单位共发布118条。发起网民在线交流3次、区长信箱和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有序开展。
(七)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方面。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不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在同一平台上开设政务新媒体端口,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加强账号安全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解读回应机制,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对区本级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和其它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形成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区法制办配合推进的固定工作格局。目前,共发布政策解读53篇。
(九)完善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工作方面。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洮北区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推行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参与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会议议题等方式,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社会公众参与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十)强化基础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务服务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在政务服务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作出人员调整。各部门(单位)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
(十一) 《条例》宣传工作方面。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为契机,我区在5月15日“政务公开日”统一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除了在办公场所、政务大厅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条例》外,还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E支部”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有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宣传站,通过面对面发放宣传手册,解读《条例》相关知识。乡镇、街道通过在村(屯)、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发《条例》解读等方式进行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6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35条,推送《条例》原文或解读信息百余条。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人员,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十二)强化业务培训方面。今年我区采取面对面培训、一对一指导、远程协助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后的相关操进行讲解,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次,远程协助近百次。
(十三)强化监督考核方面。下发《白城市洮北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白洮政公组办〔2020〕10号),利用自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与区绩效办对各事涉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将4%的考核分值,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7 |
+267 |
371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3 |
+208 |
28615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8 |
-47 |
23 |
行政强制 |
16 |
-6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31989283.0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659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各部门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还不全面,不准确。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重点抓好中、省关于基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让基层政务公开更加贴近基层、更好服务基层。二是组织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理解掌握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主动公开的相关工作,对行政法规、重大建设项目、人事信息、重大项目执行、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及时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以来,区政府系统共办理政协提案22件。其中,涉及经济发展方面3件,占总数的13.6%;民生方面14件,占总数的63.6%;农业、扶贫方面3件,占总数的13.6%;生态环境方面1件,占总数的4.6%;其他方面1件,占总数的4.6%。每件提案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0件。其中,涉及民生方面8件,占总数的26.7%;三农、扶贫方面9件,占总数的30%;城市管理方面5件,占总数的16.7%;交通方面4件,占总数的13.3%;其它方面4件,占总数的13.3%。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