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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汇总2024年度洮北经开区各部门总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洮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o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洮北经开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草原东路5555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507555)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的原则,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经开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信息管理。做好无效信息清理。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风险排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不需要长期保留的各类信息,严密防范。

  (二)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对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审核、保密审查、发文规范、工作责任、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同时,加强日常的督办检查,及时通报。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经开区认真研究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丰富了主动公开的内容。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公开信息,提升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质量。多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下一步经开区将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质效。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