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729580281L/2024-0016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经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经管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索引号: 11220802729580281L/2024-0016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经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经管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关于印发《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经管发〔2023〕56号

各局办、各企业: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生态字〔2023〕6号)相关要求,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区)工作方案》

 

 

 

  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生态字〔2023〕6号)相关要求,洮北经开区决定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一主六双”、市委“一城三区”和“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秉持区委“三五七四”发展思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园区为根本目标,依托洮北经开区绿电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在构建绿色产业格局、大力发展新能源方面成为洮北经济的排头兵、转型升级的实验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科学推进。紧密结合生态强省建设,围绕经济发展、产业共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重点任务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发展瓶颈,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质量,提升创建示范引领效应。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一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并以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线,协调好各方面发展的关系。坚持全局观念,理清建设重点,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

  三、总体目标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形成园区内企业内或企业间的能量和物料高效传输与利用的协作链网,从而在总体上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和污染物产生量及减少碳排放的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力争到2026年,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标准。

  四、工作任务

  园区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按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409-2007,以下简称《指南》)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以下统称《建设规划》)及其技术支撑报告,在批准建设后围绕《建设规划》开展创建工作,达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以下简称《标准》)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查,获得生态工业园区命名。

  五、实施步骤

  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示范园区的申报、创建、建设和运行工作。示范园区的创建活动实行自愿申报、注重过程、突出实效、强化引领。

  (一)编制创建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及其技术支撑报告。建设规划应参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409-2007,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编写。对照《标准》明确园区验收考核指标以及重点支撑项目,规划范围应与园区管理范围一致。所有考核指标所需支撑数据,在《建设规划》中需注明数据合法来源。

  (二)申请创建。向省级生态环境、商务、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并提交园区创建申请材料。

  创建申请材料包括:示范园区创建设申请、《建设规划》、环境守法承诺书、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成情况证明。

  (三)省级审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商务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创建申请材料组织审查。审查重点包括:对园区守法情况进行核实,对创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设规划》科学性、目标可达性以及示范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证。通过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批准开展建设。

  (四)创建建设。园区按照《建设规划》开展创建工作,建设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年。3年内无法完成建设任务可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五)验收与命名。按照《建设规划》完成创建工作,达到《标准》和规划目标的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按要求编写示范园区验收材料,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商务、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创建申请材料组织开展审查,向国家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经国家验收、公示后予以命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洮北经开区管委会为创建工作主体,建立洮北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由经开区主要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编制《建设规划》是创建生态工业园区顶层设计,是符合申报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命名的必备条件,需要按程序进行招投标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技术支持。实施《建设规划》需要进一步优化发挥政府投资方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创建工作,确保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需要。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依托各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重大意义,广泛凝聚共识,促进形成园区、企业、社会合力推进洮北经开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忠元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齐环宇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孙福祥 正科级干部

  王树文 规划建设局局长

  姜宝玉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马科研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克峰 经济发展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