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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洮北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安东路67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5332,电子邮箱:tbqgxs@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供销社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 明确责任,健全机构

2016年初,区社成立了以冀军主任为组长,许永军同志为副组长,高洋为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和落实。

(二) 规范梳理,编制指南

根据《条例》和洮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相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 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区社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四) 完善机制,讲求规范

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五) 加强宣传,强化督导

结合相关要求和依法行政,制定《条例》宣传教育方案,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

(二) 2016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突出时效和民生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

() 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社采用的形式主要是登录洮北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区社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 改进措施

1、 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区社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 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区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2016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