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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白洮政公发[2009]11号)的要求,结合洮北区供销社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洮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合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一年来,洮北区供销社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纪律,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发展情况,方便了公众办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供销社主要采用互联网信息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对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和维护。2018年新增公开政务信息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1条,重点领域类0条,人大、政协提案答复0条,“三公”经费公开类1条,其他类10条。(见表一)

  洮北区供销社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8条,其中,其他类15条、通知类3条(见表二)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供销社未收到群众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一起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四)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冀军主任为组长、白世春同志为副组长及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洋组成,全部为兼职。2018年全年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供销社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收集力度还不够,公开信息较少,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

  2、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需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制度和规定的灵活运用能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区社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高区社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洮北区供销社2018年全年未收到人大、政协提案。

                                                      洮北区供销社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