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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洮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汇总2023年度洮北区供销社总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洮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o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洮北区供销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洮安东路67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53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洮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全力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洮北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规范供销社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方面。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和《白城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调整和依申请回复工作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8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高、规范区社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工作质量。严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截至目前,区社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强化基础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区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作出人员调整。并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

  (三)《条例》宣传工作方面。区社以“政府开放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精心部署,筹划安排,统一开展了丰富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除了在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外,还利用政府网站进行宣传。

  (四)强化业务培训方面。供销社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一次,对供销社全体职工进行政务公开条例培训。

  (五)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洮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白洮政公组办〔2023〕5号),对2023年洮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洮北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有明显提高,但距省市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精准性、时效性还不能完全保证。

  2023年洮北区供销社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严格区社信息公开标准,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努力提升供销社决策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