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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法》,严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目的,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抓好环保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8年共公开工作情况90条,行政监管处罚类25条,审批公示类54条,其他类型11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落实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重点污染企业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治理设施情况和总量等基本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二是根据有关规定,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污染源随机抽查企业结果。

  2、透明环评审批信息全公开。2018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环评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一是成立了专班运作,专业指导。二是开展流程再造,提升效率。我局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对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多次业务培训以确保来我局进行业务咨询的办事群众,在窗口就能得到较专业的回复。三是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3、强化单位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及2017年度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也不够丰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2019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务信息,以便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区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洮北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