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202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白政办函[2017]62号)文件要求,区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全区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指标
本次考核主要针对各考核对象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情况及政务服务情况等,按照考核指标要求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方法
(一)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考核将通过监督日常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和监控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的方式进行;
(三)区政务公开协调办将抽调人员与区绩效办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四)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量化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 准备好总结材料,包括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工作经验、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连同附件1中需提交的材料),经领导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报区政府公开协调办公室。
(电话:3292718)
附件:1、2017年部门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2、2017年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内容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2017年部门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估方式 |
|
政务公开透明度 (65分) |
主动 公开(55分) |
基础信息公开 (5分) |
机构职能 (1分) |
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公开电话,内设机构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公开本部门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规划计划与工作总结 (2分) |
公开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财政信息 (2分) |
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详细内容的评估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16〕20号)为准。 |
实际验证 |
|||
政务“五公开” (50分) |
决策公开 (10分) |
1.重大决策预公开。(1)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2)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 2.会议公开。(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办公会议或其他会议情况。(2)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 3.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实际验证 |
||
执行公开(10分) |
1.各部门履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工情况。 2.及时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实际验证 无随机抽查职能部门仅评估要点1 |
|||
管理公开 (10分) |
1.权责清单。本部门权责清单栏目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与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相关信息一致。 2.行政执法公示。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交待诉权)等。 3.民生资金使用。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本单位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服务公开 (10分) |
1.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结果公开(10分) |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部门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以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 2.决策贯彻落实结果公开:对承担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事项。 3.决策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或高校科研机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估结果。 4.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注:要点2、要点3提交文字材料。 |
|||
依申请公开 (10分) |
申请渠道 (5分) |
抽查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和信函申请平台,验证申请渠道的畅通性。 |
实际验证 |
||
答复情况 (5分) |
答复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书中有主送、有落款,书面答复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对决定不公开的,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 |
实际验证 |
|||
政务公开参与度 (8分)
|
政策解读 (8分) |
|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在政府网站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性文件关联阅读。 |
实际验证 |
|
解读情况 (2分) |
是否在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件;是否包含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涉及范围等内容。 |
实际验证 |
|||
政策推广 (2分) |
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互动情况 (2分) |
是否通过互动交流平台反馈、解决了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问题。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政务公开能力 (20分) |
制度建设(4分) |
|
集中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平台建设(14分) |
网站建设 (10分)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保障是否及时,本年度更新目录不少于60条,累计不少于550条。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年度报告 (4分) |
是否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及时向政务公开办、档案局报送纸质信息。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培训工作(2分) |
|
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培训科目和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组织本部门本系统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 |
提交材料 |
||
保障措施 (7分)
|
组织领导(5分) |
领导机制 (2分) |
主要负责人年内是否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是否指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 |
提交材料 实际验证 |
|
职能情况 (3分) |
是否设立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并负责调动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内容,且配备专职人员。 |
提交材料 |
|||
考核工作(2分) |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
提交材料 |
加分项:1.乡(镇)、街道信息总量超过750条,加5分;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总量超过700条,加分2,超过900条,加分5分。
2. 《白城日报》、《政务服务动态》等刊发政务公开相关信息被录用并发表的加5分。
附件2 2017年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内容
政 务 服 务 (100分) 进入政务大厅 窗口部门政务服务(80分) 项目进厅情况(20分)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已进得满分,已进厅项目数占应进厅项目数达50%以上得10分,50%以下不得分。 充分授权 (20分) 窗口部门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内部审批程序规范,不存在体外循环或明进暗不进现象得满分,存在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里一半外一半问题的,发现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办理时限 (10分) 窗口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为100%,且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的得满分;按时办结率在95%-100%之间或提前办结率在50%-80%之间的,扣5分;按时办结率低于95%或提前办结率低于50%的,不得分。 办事公开 (10分) 窗口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且窗口摆放办事须知、项目申请书文本格式、办理程序流程、工作人员工作桌牌、胸卡以及其需公开相关资料的得满分,未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的扣2分,窗口公开事项缺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办理方式 (10分) 进厅窗口按审批办件要求,及时将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流程行政审批系统,得满分。不按要求使用全流程行政审批系统的不得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录入或未全部录入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 监督管理 (10分) 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的得满分,对日常工作存在违规违纪的或电话回访中出现差评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 未进入政务大厅部门政务服务(20分) 制度健全 (5分) 建立健全部门行政审批运行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落实到位 审批提速 (5分) 简化行政审批或服务程序,压缩办理时限,部门按时办结率100%且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得满分;按时办结率在95%-100%之间或提前办结率在50%-80%之间的,扣10分;按时办结率低于95%或提前办结率低于50%的,不得分。 办事公开 (5分) 部门行政审批制度、办事流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对外(上墙)公开,制作申请书文本格式,设立咨询、监督电话,认真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的得满分,缺少一项扣5分,未进行公开的不得分。 民主评议 (5分)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100%,且无群众有效投诉、举报的得满分;群众满意率90%-99%的扣10分,90%或有群众有效投诉的不得分。 加分项(4分) 在政务大厅窗口评比中,获得“红旗窗口”称号的部门每期加2分。 获省、市行业标兵的单位每项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