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
(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28号);
对2021年相关工作的考评将融入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国家新提出的相关内容。
二、考核方式
考评主要采取日常评查、专项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考核通过监督日常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半年检查或抽查方式进行;年终考评通过实际验证及查阅考评对象填报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表》等佐证材料,对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评。
三、考评赋分
考评结果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评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提交。(2020年12月2号-2020年12月11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填报《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交到区政务公开办(白城市政务大厅二楼)。
第二阶段:开展考评。根据区绩效办要求适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结果运用。考评组汇总考核情况,报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成绩报区绩效办。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迎检准备工作,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完善。
联系人:宋晓书、汤健源,电话:3292725
附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标准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重点 评估方式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0分) 1.文件、公告类信息的管理发布 (21分) (1)是否在区政府网站各单位负责维护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集中、及时公开文件、公告类信息(3分)。 (2)公开信息全面规范。 ①规范性:是否按照白洮政公组办〔2020〕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要求格式进行规范发布,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排版规范(6分);每条信息的标题、文号、内容准确,无错别字(6分)。 ②时效性:对已失效文件在信息发布后台选择标注,在外网网页自动展示(1分)。 ③数据同源:各单位在本部门网站及新媒体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是否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由各单位负责维护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内容保持一致(1分)。 ④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情况:对本单位历史上所有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公开(包括有效的和失效的),在区政府网站各单位负责维护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外网页面展示。勾选“查看规范性文件信息”选项后,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列表展示;勾选“查看已失效文件”选项后,所有已失效的文件全部列表展示(2分)。 (3)是否梳理公开各单位对应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中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2分)。 网络测评 2.履职依据 (5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公开本单位在行使职能时所依据的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情况(4分)。 网络测评 3.机关简介 (5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公开本单位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的情况并结合实际动态更新(4分)。 网络测评 4.权责信息 (5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权责清单是否动态更新(1分)。 (3)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3分)。 网络测评 5.行政处罚、强制(4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情况(3分)。 网络测评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发布年度决算说明、发布年度预算说明(1分)。 (3)预决算内容全面公开(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1分)。 网络测评 7.行政事业性收费(3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情况(2分)。 网络测评 8.政府集中采购(3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公开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名称、标准和实施情况(2分)。 网络测评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4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1分)。 (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包括: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等有关信息(3分)。 网络测评 10.公务员招录(2分) (1)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有对应主题(1分)。 (2)本单位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等事项情况(1分)。 网络测评 11.其他信息(5分) (1)各单位是否公开本单位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情况(2分)。 (2)各单位是否公开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的办理情况(2分)。 (3)区经济局是否及时发布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1分)。 网络测评 依申请公开(12分) 12.申请渠道指引(3分) (1)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是否对本单位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进行说明(1分)。 (2)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是否说明各种申请渠道的接收方式和具体的注意事项(2分)。 网络测评 13.申请渠道畅通性、办理答复规范性(9分) (1)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提供的一种申请渠道验证申请是否畅通,是否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分)。 (2)答复书是否符合《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标题、发文字号、申请人姓名(名称)、申请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答复主体、答复日期和印章是否齐全(5分)。 (3)答复文书中适用法条是否准确(1分)。 (4)是否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1分)。 网络测评或邮寄测评 平台建设 (8分) 14.网站平台设置(3分) (1)是否有在网站统一设置、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是否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1分)。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否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内容(1分)。 (3)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超链接的可用性。随机抽评被测评单位负责维护的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3-5个超链接,验证是否有效,内容与标题是否相对应(1分)。 网络测评 15.网站平台日常监管和运维(5分) (1)区政务服务局是否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进行监管并建立考核制度;各部门是否建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2分)。 (2)区政务服务局是否对全区统一建设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安全防护工作机制和日常运维工作制度;各部门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3分)。 提交材料 网络测评 16.实体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服务公开信息同步性(4分) (1)区政务服务局管理的区政务大厅、区文旅局管理的区图书馆是否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是否配有公共查询政府信息的电脑设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引材料等(1分)。 (2)实地走访区政务大厅时抽取三个现场摆放的审批办事信息公开指南,检验现场获取的办事指南中的办事条件、程序等内容与各对口单位在网上公开的审批办事指南信息内容是否同步一致(3分)。 实地踏察 基础保障 (20分) 17.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准确率(3分) (1)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表述是否清晰、内容准确(1分)。 (2)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是否畅通,工作时间内是否有人接听,解释是否耐心细致,人工指引是否具体(2分)。 网络测评电话测评 18.制度建设 (3分) (1)各单位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或流程图(1分)。 (2)各单位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及贯彻落实《条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其它制度(1分)。 (3)各单位当年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在单位内部是否形成责任分工和督促落实机制(1分)。 提交材料 19.宣传培训 (4分) (1)各单位是否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宣传解读(2分)。 网络测评 (2)各单位是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1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是否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各科室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分)。 提交材料 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分) (1)各单位是否在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1分)。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要求(1分)。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是否准确(2分)。 (4)对比本单位近两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查看“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是否存在雷同现象;“问题和改进措施”是否做到实事求是、明确具体(2分)。 网站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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