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洮北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
白洮发改字〔2025〕12号
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洮北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请示
(白洮公建字〔20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总体布置合理,建设方案可行,该项目建设能进一步改善洮北区农村公路通行状况。根据吉林省恒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洮北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的报告(恒裕评发[2025]03-03号),原则同意洮北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洮北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代码:2502-220802-04-01-390128)。
二、建设主体
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项目起终点位于白城洮北区各乡镇内(德顺乡、东胜乡、洮河镇、林海镇、金祥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畅返不畅旧路9046米,共计6条,路宽均4.5米,总铺装面积为40707平方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同时坑槽修补5623.45平方米,平面交叉42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交通标线2921.57平方米,共施划9条道路,标志牌41个,道口标柱248根,减速路拱36米(8道)。
五、建设期限
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34.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49万元;基本预备费28.57万元。
资金筹措:项目所需资金全部地方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相关规定,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三)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禁止随意提出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釆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洮北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白城市洮北区公路建设办公室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形成有效投资,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投用。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将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