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调整版)的批复
白洮发改字〔2025〕46号
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报《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调整版)》的请示(白洮青政发〔20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于2023年8月4日取得我局出具的《关于2024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白洮发改字〔2023〕46号)。原可研批复后,在后续申请项目资金的过程中,根据省发改委和相关评审专家要求,对可研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形成新的可研报告为《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并于2024年9月2日取得我局出具的《关于2024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白洮发改字〔2024〕38号)。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可研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进行了再次调整,并形成了新的可研报告《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调整版)》。根据长春中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关于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调整版)》的评估报告(中孚评字〔2025〕582号),原则同意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5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项目代码:2308-220802-04-01-862614)。
  二、建设主体
  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调整前:改建路侧方砖面积共9116平方米;改建边石长度共3620米;改建砖砌边沟(带盖板)长度共2258米。
  再调整后:改建路侧方砖面积10114.24平方米;改建边石长3911米;改建边沟(带盖板)1456米,改建过道管225米。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15个月,2024年8月-2025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7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万元,基本预备费3万元。所需资金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07.16万元,占中央资金的30.62%),地方自筹2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
  (二)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相关规定,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好以工代赈有关要求,确保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三)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将自动失效。本批复与调整版批复《关于2024年洮北区青山镇勤劳村基础设施改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白洮发改字〔2024〕38号)有变化的要求,按本批复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