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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86C/2026-00603
分  类: 产业协调 ;  批复
发文机关: 洮北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洮发改字〔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索引号: 11220802013594186C/2026-00603 分  类: 产业协调 ;  批复
发文机关: 洮北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白洮发改字〔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关于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白洮发改字〔2026〕7号

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白洮住请字〔2026〕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本项目旨在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为居民出行和生活便利创造条件。根据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修改版)(代项目建议书)的项目评估报告》的报告(中天审-〔2026〕009号),原则同意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城市洮北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1-220802-04-01-703373)。

  二、建设主体

  白城市建维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洮北区4个街道(长庆街道、新立街道、瑞光街道、海明街道)14个居民小区41栋住宅楼。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共改造白城市洮北区4个街道中14个居民小区41栋居民楼164个单元,共涉及2183户居民,具体内容如下:

  共加装电梯164部,其中:长庆街道涉及6个小区18栋住宅楼,64部电梯;新立街道涉及1个小区7栋住宅楼,39部电梯;海明街道涉及4个小区11栋住宅楼,45部电梯;瑞光街道涉及3个小区,5栋住宅楼16部电梯。

  单元门改造1150套,内墙修复面积4200㎡,外墙修复面积 4200㎡,拆除墙体1200㎡,室内外管线迁移等。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共计9008.78万元,项目所资金来源为拟上争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白城市建维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

  (二)白城市建维建设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相关规定,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三)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四)白城市建维建设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白城市建维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形成有效投资,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投用。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洮发改字〔2026〕7号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2026年洮北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