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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洮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以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推动落实,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对办理行政审批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纪律要求、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及时公开民政信息。一是公开民政职能职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更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科室业务等进行了公开,让群众了解民政局的职能职责,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南。二是公开民政政策法规。将涉及救灾救助、低保五保、优抚安置、福利慈善、区划政权、婚姻收养、社会组织和老年优待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编辑成册,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国家、省、市在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及时发布防灾救灾信息,在救灾过程中,及时公开救灾物资发放、救灾资金分配、过渡安置措施、临时生活救助以及救灾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保证了救灾工作公开、透明,稳定了灾区群众情绪,增强了抗灾救灾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及时发布民政工作信息,让群众了解民政系统阶段性工作动态。五是推行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评议,严格低保标准程序,实现“应保尽保”。

  (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公开,对拟进行公开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不会出现事故。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将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范畴,组织群众、民政对象、行风监督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对已公开信息的意见建议,科学评估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30件。(二)通过信息报送主动公开。全年累计报出民政信息230余条,在广泛宣传民政工作的同时,也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费情况,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拓宽。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杜绝信息公开随意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核程序,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应当保密的信息严格保密。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从受理、审核、公开、评议等环节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历史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应当公开的信息要按照程序逐步进行公开。三是加强对基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基层民政阳光运行。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市民政网站栏目,完善功能,建立与群众双向互动交流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便民性,推进民政工作更好地为民服务。

  

   洮北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