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
白洮民通〔2025〕2号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在2024年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抽查检查(审计)、等级评估等工作,加强调查核实,持续对社会组织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主要为:
1、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
2、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3、连续2年以上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5、存在延迟换届超过1年,法定代表人出现空缺3个月以上,未按要求召开理事会议等情形的社会组织。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2025年3月3日至11月28日。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各社会组织要正确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对照通知的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要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此次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要按程序进行撤销,推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曲俊羽、金英子。 联系电话: 3295560。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