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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3704/2023-05006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洮北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白洮农发〔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索引号: 112208020135943704/2023-05006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洮北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白洮农发〔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白洮农发〔2023〕10号

  为进一步提升洮北区水稻重大病虫害能力,提高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2023 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办计财发〔2023〕4 号)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为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农业部分)中的约束性项目,按照文件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完成7.2万亩水稻病虫害飞防的目标任务。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22元,计划使用资金158万元,具体价格以实际采购发生价格为准。主要用于药剂、航空喷雾专用助剂、飞防作业服务和飞防作业质量检测等费用的补助。

  二、实施地点

  按照文件要求,选择地块集中连片,适宜飞防的水稻田进行作业。主要支持水稻种植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场)申报统筹确定飞防作业的具体试点地块。

  三、实施要求

  一是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业飞机及相关喷洒设施设备须符合适航审定要求。

  二是作业主体需具备一定的作业能力,确保病虫害防治时效性,保证作业质量。

  三是飞防作业应选用高效、低风险、环境友好型农药,在确保药效基础上,优先选择适合飞防作业的农药剂型,确定飞防作业区时应远离敏感生物养殖区,确保飞防作业安全。

  四是飞防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以及注意事项;需要办理飞行计划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是飞防作业要求亩用药液量≥1L(防治草地贪夜蛾亩药液量≥3L)。

  六是飞防期间创建航化作业质量监管平台,实现质量监管全覆盖。监管内容包括:作业前期准备、田间作业监测、雾滴喷洒质量检测、病虫害防效调查等。

  四、监管措施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洮北区成立了水稻病虫害飞防试验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强化质量监管。农业农村局指定黑土地保护中心对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具体实施。作业质量检测,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预留空白对照田块,科学评估防效,确保项目科学有效实施。

  三是认真总结经验。黑土地保护中心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全程跟踪记录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总结报告报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白城市洮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