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促进政策落地生效,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有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洮北区水利局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办公室是政策解读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区水利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制作科室负责解读。
(二)坚持同步安排,做到同步解读。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统筹推进。解读材料要与规章草案或者文件送审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
(三)文件印发后,政策解读材料要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解读范围
以局名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
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解读内容和形式
(一)解读内容
1、制发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以及政策预公开时社会公众集中反馈的意见采纳情况等。
2、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提供办事指南,提供受理部门及其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3.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二)解读形式
解读材料以文字为主,解读内容应通俗易懂,可通过案例、数据、答问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四、保障措施
局机关应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政策文件发布后,应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以及可能出现误解、误读、实事求是开展解读,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由多个部门联合起草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
五、本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