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紧紧结合洮北交通发展实际,以打造“平安洮北、阳光交通”为目标,以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入手,着重解决制约落实的瓶颈问题,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权力运行得到规范。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党的十七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此,我局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条例》的颁布实施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我局从落实区政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交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到日程,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基本形成了多方配合、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承办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交通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交通信息;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在成立上下联动领导体系的基础上,还要解决好交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交叉的问题。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协调工作,确保交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拟制过程中没有出现打乱仗的现象。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2007年,我局接到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后,首先召开局长办公会,结合《通知》精神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做好“三个服务”的需要,是提高交通公共服务能力的需要,是建设廉政交通的需要,并要求一定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精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保证交通政府信息公开按序、有效、及时开展,我们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洮北交通发展实际需要,汲取政务公开开展以来的有益经验,主要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入手,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期行为问题。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交通政府信息;二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审核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三级”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流程。
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按区政府的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理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及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