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各项措施,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一年来主要工作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抓领导体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由局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负总责,局办公室抽调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抓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和3个具有行政职能的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主动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交通政务信息。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240余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进行了公开。二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审核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统一下发了《吉林省交通厅运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处理单》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单》。在工作中,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有关单位提供需公开的信息;对于重大事项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批。由于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审查,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三是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交通信息的,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重大事项需分管领导签批。四是建立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我们明确要求各单位对拟发布的政府交通信息涉及到两个部门、单位以上的要进行协调会签,对个别经沟通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最后报局政府交通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三)抓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监督检查制度。局成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议。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到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和廉政建设工作中,检查结果作为评定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工作实绩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积极接受外部监督,从管理和服务对象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定期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基本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社会评议制度。我局把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作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途径,采取委托聘请特约监督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进行评议,接受外部监督,通过信息反馈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违纪违规行为种类、责任追究形式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举报交通运输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调查处理。对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过错责任。由于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的问题。四是举报受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受理的程序和办法,对举报的内容进行详细登记,按要求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书面通知举报人,同时注意为举报人保密。
二、主动公开交通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厅在主动公开交通运输政府信息方面,着重在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的及时性等环节上下功夫。
(一)公开的数量
我局共计公开政府交通信息230条。
(二)公开的形式
所发布的230条交通政府公开信息全部在洮北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由于信息公开要求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按区政府的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的内容要不断扩大。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公开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4、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