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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洮北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林业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洮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年南大街10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1819)。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宗旨和规定,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并确定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林业局各科室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多渠道公开林业政务信息。为方便广大林农了解有关林业政策信息,更好地服务林农,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保密原则,区林业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林业信息。

  1、以洮北区政府网站作为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方便林农及时全面地获取林业信息。

  2、利用“普法宣传”、“森林防火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区林业局领导带领干部走进乡镇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座谈、咨询、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并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林业改革与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企业,宣传服务工作得到林农和企业的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林业局2009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群众投诉0件,建议0件;网上受理群众来件0件。2009年度全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情况

  截止到目前,区林业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区林业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区林业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尽管区林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今后,区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使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