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北区2025年秸秆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牧联字〔2025〕2号
各乡(镇、场、办),牧业区: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5〕14号)文件要求,制定《洮北区2025年秸秆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为全面落实推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实现玉米秸秆不落地、不沾土直接转化为优质饲料,特制定洮北区2025年秸秆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2025年坚持“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原则,实施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对实施主体给予作业补贴。
(一)实施主体。
使用2025年新购的四行(及以上)玉米茎穗兼收机开展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的养殖场(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秸秆饲料收贮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实施主体在2025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使用新购的四行(及以上)玉米茎穗兼收机作业(单机作业面积600亩含以上),验收合格的面积每亩补助不高于85元。同一作业地块,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补贴。
(三)资金来源。
采取“据实补助、压年补贴、省级直拨”方式,按照省级补助方式及资金规模分配放发。
二、实施程序
(一)制订实施方案。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财政部门联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7月18日前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填写《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表》(附1)、《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主体承诺书》(附2),申报提交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并将初审确认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纳入本级项目储备库,所有申报材料存档,于7月20前将储备库内项目主体汇总,形成《茎穗兼收一次作业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3)报省级备案后,组织项目主体实施。
(三)备案安装录入。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负责项目主体与机械销售经销商的对接,做好购机指导和融资服务。储备项目主体采购作业机械落户上牌后,向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提供作业机械行驶证、购置机械发票、机械铭牌拓印图片、机械正侧面照片等材料,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审核确认后,通知平台公司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设备(一台作业车辆只能安装一个作业监测设备,主体不允许私自增装或调整监测设备),并将作业机械牌照、行驶证、购机发票、项目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如申报主体为个人,应使用社会保障卡)信息录入“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行驶证信息应与项目申报主体信息一致(参与作业车辆必须是自有车辆,公司车辆可以在法人名下)。原则上,9月底前所有项目主体应完成作业监测终端的安装与信息录入。
(四)验收核查。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地块、机械运维、技术指导和秸秆销售等对接服务。11月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主要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重点对作业机械、作业面积、重复申报补贴等情况进行二次复核和验收核准,必要时可采用人工现场测量或部门联查等方式核验。验收核准无异议后,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导出《茎穗收获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3)》(附件4),经项目主体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导出《茎穗收获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7)》(附件5),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公章报省级备案。
(五)资金拨付。省畜牧业管理局完成资金拨付。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快组织实施,引导购机主体购置茎穗兼收机及配套机械,帮助购机主体对接机械设备生产厂商,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对接作业乡镇、村屯种植户和秸秆收贮企业,畅通秸秆饲料销路。
二是要在项目申报、收贮作业、审核验收等环节紧密推进,缩短时限。
三是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技术优势和项目政策,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推广普及茎穗兼收作业的浓厚氛围。
白城市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
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