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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12-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年初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洮北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北区洮安东路67号,邮编:137000,电话:3248508)。
  一、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与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按分级负责制原则,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结合活动的开展,我局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各部门均明确一名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各部门、各科室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成绩、全系统涌现的先进事迹等。除日常宣传外,还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和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工作,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举措。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我局做到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
  对近几年来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流程和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的审查;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我局还将通过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信息公告栏、召开情况通报会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洮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我局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二)是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我局存有的涉密级文件,大部分为党政部门上级文件,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收到相关咨询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拓展信息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半公开或假公开,重点将紧密结合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应工作制度,推动我局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