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洮北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将主动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培训和有关制度等做以下汇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初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洮北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北区洮安东路67号,邮编:137000,电话:324850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与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7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和法治宣传等政府信息,科学分类进行公开,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要求拟稿人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文签发单中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理由及内容概述等内容,并要求对公开属性进行处室负责人审核和办公室把关审核等环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制发审签机制。
学习《条例》全文,解读重点内容,做到学懂、学透,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充分利用简报、信息网、学习宣传栏对《条例》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交流讨论和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了维护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局形成了一种“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我们开展了学习培训活动,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作为当年公务员培训的重要课程,通过学习培训,结合业务,使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熟悉、掌握《条例》,切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奠定重要基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做好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三)规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行之有道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流程。要求各部门信息报送员拟稿上报信息的同时,填写《信息公开报送流程单》,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再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汇总到办公室由专人根据信息内容选择公开的形式上传。二是规范公开申请。制定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从受理、审核、协调直至答复的办理流程,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做到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对近几年来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流程和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的审查;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我局还将通过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立信息公告栏、召开情况通报会等。
(一)公开数量
公开数量2017年洮北区司法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550条,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3 条。
(二)2017年,洮北区司法局主要公开信息报告1条,政务动态52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洮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今年,我局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二是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我局存有的涉密级文件,大部分为党政部门上级文件,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收到相关咨询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尚未真正成为局机关各科室的自觉行动,科室新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能主动及时送到局办公室。
(二)我局将进一步梳理2017年以来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局机关政府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