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北区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洮卫发〔2021〕19号
各相关部门: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白城市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在我区深入有效开展,现将《洮北区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洮北区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
白城市洮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洮北区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
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相关规定, 推动实现健康中国建设战略目标,更好地饱和人民群众健康,依据国家、省、市《2021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营造无烟健康环境。重点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学校建设,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倡导建设无烟家庭, 积极推动控烟立法、修法,加强控烟执法。到2022年底实现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
2.提升戒烟服务可及性。建立健全戒烟服务管理机制,规范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科学戒烟服务。
3.提高烟草危害认知水平。积极宣传烟草及电子烟危害, 科学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
二、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推动各级各类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各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各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其他人民团体。区卫生健康局将通过明察、暗访、调研、评估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全区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到2021年底我区无烟党政机关建成比例不低于85%,确保到2022年底,按照国家要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比例达到100%。(无烟党政机关标准见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见附件2)
2.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白城市卫生健康委、白城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白城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案》、《白城市无烟学校建设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持续提升。
3.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白城市妇女联合会、白城市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要通过各种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无烟家庭建设,今年至少组织社区、居委会等开展1次无烟家庭建设宣传活动及讲解,大力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并及时总结、推广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二)继续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1.简短戒烟干预。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戒烟门诊建设及简短戒烟干预技能培,各戒烟门诊所在医疗机构要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技能培训,所有医务人员均要做到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并根据需要将患者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简短戒烟干预方法见附件3)
2.戒烟门诊建设。开展戒烟门诊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每家戒烟门诊每年干预人数不少于100例,完成包括首诊和两次随访在内的全部戒烟干预流程,适时对戒烟门诊开展评估,巩固戒烟门诊建设。(戒烟门诊工作规范见附件4、戒烟门诊评估问卷见附件5)
(三)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卫生健康主题日,以青少年、女性等为重点人群,围绕烟草及电子烟危害以及无烟环境建设、控烟立法执法、戒烟服务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少于两轮。控烟宣传活动及宣传材料推广需要覆盖洮北区,宣传材料投放平台不少于3种。加强控烟宣传效果总结及评估,注意媒体宣传情况监测及收集。
三、工作经费
项目工作经费由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列支,可用于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简短戒烟干预、戒烟门诊建设、提供戒烟服务、控烟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执行时间
2021年1-12月。
五、组织实施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控烟干预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各类无烟环境建设、戒烟门诊建设相关培训、 指导,戒烟门诊的管理及推广、对戒烟门诊医院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外部评估,负责组织制作烟草危害及控烟相关知识宣传海报、折页、手册等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并发放到各部门、单位,配合做好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项目在当地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项目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控烟工作的落实和技术指导。
六、工作考核与结果报送
1.区卫生健康局将各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名单,于6月21日前报送区疾控中心。
2.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单位于5月31日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于6月4日前报送区疾控中心。
3.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对照各自评分标准开展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于9月15日前将无烟党政机关(见模板)、无烟学校建设相关情况(见模板)和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报区疾控中心,于11月15日前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相关情况(见模板)和控烟干预工作总结报区疾控中心。
4.区疾控中心于11月22日前完成对全区控烟干预工作技术指导以及戒烟门诊的区级评估工作。于12月1日前完成全区工作总结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疾控中心。
七、联系方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宋艳雪 电话:18343670***
邮 箱:993632070@qq.com
区爱卫办联系人:林红 电话:0436-3245759
邮箱:2689425247@qq.com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标准
2.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
3.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4.吉林省戒烟门诊工作规范(试行)
5.戒烟门诊评估问卷
6.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相关情况模板
7.无烟学校建设相关情况模板
8.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相关情况模板
(注:附件电子版从邮箱jlskygyQ163. com下载,邮箱密码为jlcdcl316)